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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敏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的建议”已经收悉,经商请省商务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先后多次召开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并专门召开全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高标准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江苏实施方案》),确定了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区域市场、绿色发展、公共服务、省内全域“六个一体化”工作布局,坚持以上海龙头带动,苏浙皖各扬所长,共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呈现加速度、步入快车道。
一是加快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发展。国家《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江苏制造业发达、科教资源丰富、开放程度高等优势,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加快建设沿沪宁产业创新带(G42),布局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珍珠链’,建设世界级的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江苏以沪宁沿线设区市的优势产业为基础,已着手布局国家级创新平台,全省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达到162个,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720家,其中国家级175家,在孵企业超过3万家,国家孵化器数量、面积及在孵企业数居全国第一。经过主动对接争取,“开展沿沪宁合产业创新带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已列入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0年重点工作清单。今年6月份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我省提出的“加快沿沪宁合产业创新带(G42)发展,打造‘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带”得到了参会各方的肯定,并列入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2020年度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与上海、安徽加强沟通对接,联合开展沿沪宁合产业创新带(G42)发展研究工作;并加强向国家层面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从更高层面,更大力度推进沿沪宁合产业创新带(G42)发展。
二是加强相关规划政策研究。国家《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研究出台创新、产业、人才、投资、金融等配套政策和综合改革措施,推动形成1+N的规划和政策体系”。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印发了《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正在研究编制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长三角区域全面创新改革加快构建高质量协同创新先行区总体方案、G60科创走廊建设总体方案等专项规划、方案。我委会同有关方面,全面梳理我省重点诉求和重要事项,密切跟踪各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相关专项规划、方案印发实施后,积极协调推动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从金融、财税等方面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并加快复制推广昆山—上海科技创新券综合服务平台成功运行经验。
三是支持长三角区域开发区深度合作。国家《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对“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均作了明确部署。我省积极推广上海临港、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开发管理模式,加强跨省际合作共建,沪苏(大丰)产业集聚区等12家在盐合作共建园区加快建设,逐步形成“上海总部—盐城生产基地”的产业发展格局。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合作园累计签约引进项目271个,带动区域总投资约1300亿元。今年5月,上海大学无锡产业研究院项目落地,为实现上海国际科创中心与无锡太湖湾科创带同频共振提供了支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长三角区域开发区深化合作,积极承接上海产业升级转移,打造“飞地经济”样板。通过推动江苏自贸试验区与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合作联动,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人才交流、风险管控等方面形成改革试点经验。
四是积极探索环太湖城市群协同发展。围绕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都市圈间重大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提高城际铁路的路网密度,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环太湖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相继纳入国家专项规划或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今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建设盐泰锡常宜铁路、宜兴至湖州铁路、苏锡常城际铁路、如通苏湖城际铁路等环太湖城际铁路项目。6月份,2020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召开期间,沪苏湖铁路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无锡、常州、湖州、宣城签订了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7月下旬,覆盖长三角地区41个地级市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体会议,集中签约一批有代表性、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为环太湖城市群协同发展提供合作平台。下一步,我们将根据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共同开展长三角产业合作区规划研究,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探索环太湖城市群协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