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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江苏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对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发展方式和路径,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在社区(村)层面积极推动助餐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重点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活动空间、日托照料,以及配餐、送餐等服务。加强街道(乡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
一、关于“以需求定供给”的建议。目前,全省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基本完成现有街道层面的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到多数社区(村),约有1.82万个站点。但正如提案所指出的,目前,一些地区的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确实存在供给数量不平衡、规模普遍较小、适老化改造不足,未能惠及真正需要照料的半失能老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分散和浪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考虑、吸纳贵委建议,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号)部署要求,对现有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调研摸底,调整优化日间照料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空间布局及服务功能事项,贴近区域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更好地发挥阵地设施应有作用。
二、关于“坚持资源共享”的建议。积极引导各地探索打破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边界,力争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全省各地大力发展嵌入式医养结合型机构,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机构专业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品牌化、连锁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支持。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支持在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全科医生工作室,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检查、指导和管理及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发挥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运营;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新建和已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备标准,加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照护床位的供给力度,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照护能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护服务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模式,整合包括医疗和志愿者在内的各项资源,提升日间照料中心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三、关于“增加运营补贴”的建议。政府鼓励包括日间照料机构在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对接受服务的各类对象实施差异化收费标准。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均向所有周边老年人开放,对老年人可享受的服务事项,采取适度补贴的方式,减轻个人支付压力。目前,对于政府建设和补贴运营的养老机构,各地均依据“凡补必评”原则,由专业化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机构的服务对象、服务人数、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机构接受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地通过信息化、项目化的考核评估方式,不断强化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的评价考核,通过评价不断优化提升老年人服务项目、服务规模和服务质量。落实落细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审核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扶持鼓励社区为老服务组织发展,引导更多老年人自主购买社区居家服务的积极作用。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通过政府网站、街道社区宣传栏、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活动等形式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群众知晓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推介,通过召开社区老年人代表座谈会、邀请老年人实地体验服务、在日间照料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展文娱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老年人接受专业化、社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认可度。督促各地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依托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建立养老服务顾问点,做好本地区养老服务宣传,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关于“促进多元参与”的建议。我省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建立统一、开放、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促进各类主体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我们支持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运营,并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省级财政资金从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对连锁化运营的养老服务组织下达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委托运营管理居家服务站点等方式,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的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合作经营等方式,承接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运营,缓解社会力量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压力。同时,通过引入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促进养老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提质增效。加大对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表现优秀的社会组织及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运营组织的培育力度,促进拓展老年人自主消费市场开发,增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
感谢贵委对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