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1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时间:2020-07-09 16:38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周相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江苏养老服务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专业化服务需求。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注重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性地位,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省已建成街道日间照料中心589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2万个,老年人助餐点7434家。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家庭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但正如您所说的,我省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补齐相应的短板。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把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大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在街道层面规划建设一批具备长期护理、日间托养、教育培训、产品展示等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层面规划建设一批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品牌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继续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护理中心和社区护理站建设,逐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二、关于“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免费照料服务、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的建议。目前,各级民政部门普遍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失能等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全省已有229万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省政府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2020年计划为全省3万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残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在充分开展需求评估的基础上,加大居家上门服务工作的推进力度,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服务。推广家庭照护服务床位,为居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稳定、持续的专业化照护服务。稳妥推进全省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扩面、改造标准提标,适当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造对象。出台《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规范》,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同时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家庭通过市场渠道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家庭养老服务功能。

三、关于“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干预和慢病防控”的建议。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服务支撑。围绕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依托社区各类网络化服务平台,向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提供健康教育、慢病控制等服务。下一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着力提升居家社区层面的医疗服务能力,为居家老年人精准制定个性化服务包,进一步优化健康服务流程,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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