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0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共建上海合作组织出海基地的建议)
时间:2020-09-04 11:10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关于共建上海合作组织出海基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连云港共建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

连云港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东方起点,是中亚国家向东的最佳出海口,自1992年起即开通至阿拉木图的班列,成为沟通中亚和日韩、东南亚的关键节点。连云港与哈萨克斯坦的物流合作项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的首个对外合作实体项目,总书记先后四次亲自见证连云港与哈萨克斯坦合作项目的协议签署、启动运营和推进实施,并在2017年6月指出,“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连云港作为“一带一路”倡议支点来规划发展,积极支持连云港建设上合组织出海基地。2019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意见》,提出连云港要“提升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功能,打造‘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2019年底,连云港成功举办上合组织圆桌会,上合组织秘书处及各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等14国代表参会。与会代表在进一步畅通物流通道、共建物流基础设施、发挥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作用等方面达成了重要合作共识,并公开发布会议联合声明,充分肯定“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在提供上合组织成员国仓储物流服务的功能作用”。

目前,连云港已经具备建设上合组织出海基地的坚实基础。连云港已有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和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两大重要国际合作平台,省市两级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连云港加快建设上合组织出海基地。近年来,两大平台发展顺利,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获批国家级示范物流园,中哈物流基地实现智能化调度、可视化生产、无人化作业、船站车直通,与哈萨克斯坦的东门无水港实现了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公铁水联运的综合物流体系基本建成,自贸试验片区等功能平台不断完善。今年上半年,连云港中哈物流基地中欧班列累计开行306列,同比增长42.26%,上合组织物流园完成物流量超过1400万吨、增长44%。

二、我省全力支持连云港共建上海合作组织出海基地

(一)关于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1﹒上合组织物流园区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要求,近期江苏省研究形成了争取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大工程、重大事项,其中明确提出推动连云港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和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建设,已由省政府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江苏将密切跟踪国家“十四五”规划工作进展,强化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汇报对接,力争推动上合组织(连云港)物流园区等重大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2﹒连云港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2018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连云港市已被列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根据国家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同省交通运输厅于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于4月底择优推荐连云港和苏州两市建设方案上报国家。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国家方案评审情况,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情况,力争连云港尽快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二)关于给予园区开发开放政策支持

1﹒建立大宗商品期货交割库。江苏证监局、南京海关将积极支持推动在连云港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开展期货交割及仓单质押业务。在连云港建立大宗商品期货交割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及仓单质押业务具有政策基础。2019年1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支持具备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铁矿石、天然橡胶等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业务。2019年7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21号公告,明确经海关许可,保税标准仓单可以质押。2019年8月2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目前,连云港建立了两个期货交割库,涉及焦煤、焦炭、铁矿石、甲醇等4个期货交割品种。

2﹒支持铁路装卸场站叠加海关监管功能。南京海关积极支持上合组织物流园内的铁路装卸场站叠加海关监管功能,已开展了相关工作,指导上合组织物流园铁路一期工程按照海关监管场所要求建设。南京海关将在场站建成运营后适时开展验收工作。

3﹒设立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目前国家正处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期间,原则上暂不批设新的交易场所。待攻坚战结束、政策允许后,经江苏省委、省政府论证认为确有必要设立的,江苏证监局将根据职责积极配合推动落地。

(三)关于完善出海基地建设平台体制机制

省委编办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有关上合组织物流园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的建议,并按照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会同有关地方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为园区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关于提升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功能

1﹒上合组织圆桌会议常态化。通过国际友城交流、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连云港论坛),以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等机制化平台,连云港与上合组织成员国交流合作不断深化。2019年12月,连云港成功举办首届上合组织国际圆桌会议,与会代表对发挥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作用等方面达成了重要合作共识。省外办将秉承“以大开放促进大交流、以大交流促进大合作”的理念,积极配合连云港市做好与外交部外管司、欧亚司的沟通对接。

2﹒支持连云港丝路电商。省商务厅将加快推进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试验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监管政策以及保税网购进口政策尽快落地,支持连云港以跨境电商为渠道,大力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往来,尽快做大“丝路电商”贸易规模。

下一步,我省将密切跟踪已上报事项的进展,并进一步做好暂未正式上报事项的基础工作,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精准发力,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感谢你们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