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预计总投资133.44亿元。目标是到2023年,苏州全面实现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输送、全处理”,构建“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污水治理新格局。
《方案》指出,未来苏州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万吨/天。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将扩大覆盖范围,建设主管网394公里,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未来苏州还将新建、改造污水泵站152座,在关键节点泵站增设水质、水量监测设施,统筹推进供水、排水分区计量,加强水量平衡分析,助力污水应收尽收。
目前苏州还存在862个未治理自然村。《方案》指出,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苏州将对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采用接管方式,开展污水治理,利用真空负压等新型污水处理技术解决难题,力争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方案》提出,到2023年,苏州城市建成区和江南水乡古镇古镇区75%以上面积、乡镇建成区65%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以下简称“达标区”),累计627个,1227.68平方公里,将优先实施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的“达标区”建设。
《方案》指出,对太湖、阳澄湖一二级保护区、重点国省考断面关联区域的独立设施,不能达到出水水质要求的,将优先采用接管方式改造提升。在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消劣争优”攻坚行动中已排查出的170条劣Ⅴ类水体,也将优先开展关联排水区达标建设,并于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
《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高质量生态湿地尾水,作为河道生态补水,实现尾水资源化利用。未来苏州将新增尾水生态湿地10处,充分利用高压走廊、高速走廊和经过生态改造的支河、断头浜等,因地制宜推进尾水生态湿地建设,提高尾水安全性。
《方案》还指出,苏州将在每个地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片区或河道,建设零直排样板区或零直排河道,针对性补充生态修复措施。有条件地引入污水厂高品质尾水或进行补充水源预处理,并对河岸环境开展优化整理,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精品河道,提高污水治理的显示度和群众获得感,将污水治理成果转化为高品质环境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