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1-00050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1-02-21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发〔2021〕17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的通知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的通知
(苏政发〔2021〕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隶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学校标识码为4132013983,同时撤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建制。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苏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发展的指导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在加大资源投入力度的同时,指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改善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