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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苏省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这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和路径。民革江苏省委提出的建议切中时弊,针对性强,对于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六部门全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主线,以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为着力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涉农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努力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江苏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涉农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审查修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农村水利监管运营、蚕种生产经营、农业合作社设立管理等方面强化法治供给。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协助推动基层“三整合”改革,深化124个建制镇试点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条件和程序。二是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全覆盖,全省各级实体平台年均提供服务超300万件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江苏法律服务网在线办理公证、法援、人民调解等4万多件,为农民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法润村居活动持续深入。全省持续开展“送法进乡村”“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助民村居行”等系列活动,连续15年举办不同主题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2万多名农村普法联络员、15万多名普法志愿者每年开展惠农服务25万多场次,发放《法护人生路》等普法资料300多万份。四是普治并举扎实有效。在全国率先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省级规范标准,全面推行“援法议事”“四议两公开”,推动各地普遍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和德法讲习所,征集推广1.3万多条百家姓氏法治家规家训,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1个,省级创建率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圆满完成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
“乡村治,天下安”。省司法厅将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不懈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乡村治理新样板,确保到2022年实现“两完善三提高”目标任务,到2035年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一是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合力。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整体规划和乡村治理总体规划,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建立有部署、有督查、有反馈、有整改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涉农部门职责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法治乡村建设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依据《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每年通过涉农部门自我评议、集中评议和量化打分等形式,以评促建、以评促效,刚性推动涉农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宣办作用,不断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组织力和协同力,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民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是强化涉农法治供给。结合全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逐步系统清理涉农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农村改革发展要求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涉农法规规章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法治研究和制度供给。强化涉农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快2021年预备项目《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进度,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推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做好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法治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改革涉及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报批事项,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条件和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加强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领域的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重点督察,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督公众参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延伸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建立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仲裁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的业务协调机制,集聚最优法律服务资源,集中最强法律服务力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1名法律顾问+1张联系卡+1份服务目录+1套考评制度”的运行机制,围绕民生工程、产业升级、巩固脱贫等开展“法律体检”,乡村法律顾问每年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60小时。依托12348网络平台、法润江苏新媒体普法矩阵,收集研判村民法律需求,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引导农村每户家庭至少1人加入法润民生微信群,促进群众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深度匹配。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律师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加强与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配合,打造家事调解工作室,及时化解邻里、婚姻家庭、劳务用工、征地拆迁等常见纠纷,推动纠纷调处成功率、群众安全感达95%以上,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建设“无讼村居”。扶植培育农村法治类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育学法示范户、共投法律服务公益产品等互动合作项目。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育规范指引》,印发法律明白人读本,推动农村每个网格拥有1-2名法律明白人,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引导员”。同时,积极引导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院校师生及“五老”队伍、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信访调解,整合社会力量,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供给。
四是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两个关键,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机制,依托基层冬训、远程教育网,开展先锋论坛、法治讲堂、旁听庭审等系列活动,探索“两委”干部法治建设履职报告制度,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能力,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推动者。统筹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德法讲堂、新乡贤工作室、法律明白人辅导站“三站点”建设,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室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教育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互动合作,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联、法治共创。放大“法润村居”品牌效应,深化“德法同行”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乡村”“创建绿色村居”“以案释法基层行”,推动乡村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形成月月连贯、人人参与的普法格局,推动农村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乡村依法治理。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抓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动态管理,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日常指导,推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院落自治” 等微自治形式,彻底解决“底数模糊、创建停滞、质效下降”等问题,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版。坚持把德法融合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平台”功能效用,推动制定村民行为约束式“正面清单”和劝导式“负面清单”,探索家庭道德积分兑换涉农项目扶持和村居红利发放,鼓励激励群众参与绿色村(社区)建设、公共空间治理等志愿行动,倡导开展“户户拥有家规家训、人人学习道德典型”活动,引导村民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进一步形成崇德尚法、循法而为的良好风尚。坚持把厚植法治文化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法治文化覆盖工程,丰富拓展法治庭院、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法治元素和互动区域,结合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根据村居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治元素,优化乡村法治文化整体布局,探索培育法治文化示范村居,引领带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和学法阵地,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