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0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江苏现代智慧环保产业发展,打造长三角新型环保产业领军企业的建议)
时间:2021-07-12 10:47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号:默认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江苏现代智慧环保产业发展,打造长三角新型环保产业领军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江苏现代智慧环保产业发展,打造长三角新型环保产业领军企业,是施行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需要。近年来,我委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一、强化规划引领推进。一是《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作为环境美约束性指标,纳入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二是在《美丽江苏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聚焦“以人民为中心”,提出了美丽江苏建设的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重点工程和关键举措。其中在自然生态之美一章中,对绘就动人生态图景、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以及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明确了任务和工程建设目标;在绿色发展之美一章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积极打造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隔合的绿色发展格局,努力为全省人民营造美丽、舒适、宜居的生活生产环境,建设人们“心目中的江苏”。三是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自然资源厅制定《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2019-2030)》,经省政府同意,四部门联合印发并组织实施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规划》明确了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布局、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处置能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体系、提升设施运营管护水平等4大类规划任务。同时,结合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增量趋势和各设区市基础设施情况,提出了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卫生填埋相互补充,逐步全量焚烧的基本思路。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85%以上。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一是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认真落实《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新模式,由“谁污染、谁治理”转向“谁污染、谁付费、专业化治理”,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20年工作部署,我省连云港徐圩新区、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市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等7家园区已纳入国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列入园区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园区内的项目优先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首批两个项目已获得国家400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初步统计,3年来,我委通过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条线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医废、危废、环境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等项目24个,支持资金4.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42亿元。三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近年来,海安鹏飞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三峡集团央地合作水污染治理工程等一批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支持。

三、积极布局创新平台载体。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础,聚焦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企业为主,推动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打造产业创新新引擎。2016年,全省布局15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其中包括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装备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盐城) ;2020年底,全省布局首批20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其中包括江苏省环境综合治理产业创新中心(盐城)。在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盐城市风电装备是我省3个国家级新兴产业集聚区之一。在推进长三角环保领域一体化发展方面,进一步集聚科技资源,发起成立长三角环保产业链联盟。

感谢你们对全省经济发展尤其是生态环保领域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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