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苏南地区农村住房改造的建议)
时间:2021-07-19 09:59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徐晓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苏南地区农村住房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房改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苏南地区农房改善工作谋划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房改善工作,在着力推动苏北农房改善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密切关注苏南苏中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2020年下半年,按照省领导的要求,我厅会同省委研究室,与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研组,赴苏南、苏中各市及部分县镇村,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目标,就农民住房基本情况、住房需求和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系统的调研,听取各市县(市区)政府和镇村干部群众的意见想法。调研发现,苏南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房基本情况、村庄基础状况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如苏南总体楼房比例相对较高;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已基本完善;村庄地形地貌兼具水网平原、丘陵岗地等特征,呈团状星罗密布;有丰富历史遗存的村庄较多等,因此,推动苏南地区农房改善,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精准发力。

据了解,近年来苏南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着手推动农房改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无锡市自2018年11月起推动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积极探索整村翻建模式。截至目前,已完成首批107个试点村建设任务,建成了一批与田园风光相融、与吴地风情相辉、与水乡风貌相映,粉墙黛瓦、小桥流水的“新江南人家”村落。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和全省“十四五”规划都对下一步农房改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年初专题调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强调,要把农房改善作为现阶段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四化”同步规律,持续抓好苏北农房改善,科学稳妥谋划推进苏南苏中农房改善,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农房改善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任务量大、影响面广、情况复杂,且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建立一整套强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系统谋划、循序渐进、统筹推动。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以及农房和村庄建设指南等技术文件,指导苏南地区进一步强化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彰显乡村特色的关键载体设计和地域特色风貌塑造,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提升农房设计建造品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着力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苏式民居,为高质量实施农房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破解规划瓶颈问题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逐步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积极支持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一是指导苏南地区完成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经省政府同意,于2019年3月面向全省印发《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的通知 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要求包括苏南地区在内的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抓紧开展优化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和相应的规划引导要求。截至2020年底,苏南地区全面完成了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规划成果已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为下一步开展农房改善工作奠定了规划基础。二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在总结先期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2020年8月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版),进一步明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为规范提高全省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求各地编制村庄规划要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实用导向,紧密结合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宅基地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坚持存量规划,允许在符合刚性管控的前提下,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是加强村庄规划用地指标保障。于2020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提出各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可由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不超过1000亩的专项流量指标,专项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此外,于2020年10月制定了《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将在各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下达一定规模的规划流量指标,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保障乡村地区规划建设需求。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苏南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指导,推动苏南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农村住房改造相关规划支持和要素保障工作。一方面,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充分发挥镇村布局规划对乡村地区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统筹结合相关涉农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工作推进,加强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和整治改造。指导苏南各地以规划发展村庄为主要空间载体,统筹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开展。在强化规划实施严肃性和规划成果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允许按照程序逐步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另一方面,因地制宜根据需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乡村建设行动等具体需求,依据上位规划和相关用地指标分解下达要求,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安排村域各类设施和用地空间布局,在村域内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整治有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

三、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18年以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通过整合原用于苏北地区的涉农专项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倾斜等渠道,筹集设立省级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小城镇安置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省财政厅认为,苏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住房条件与苏北地区有很大不同,可通过规划引导、基础设施配套、土地政策支持、整合有关涉农资金等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农房改善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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