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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各部门协调让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同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选取江苏、浙江等7省市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同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7年以来,我厅紧扣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全省13个设区市及3个省管县范围内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放开、事中事后强化监管、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探索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方式。一是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6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及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投资大于400万以上的附属绿地工程,应当按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单独招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招标人不得将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得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是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签约履约行为。我厅与市场监管局联合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苏建函园〔2020〕574号),促进园林绿化市场良性发展。三是指导出台招投标管理标准。我厅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会同省风景园林协会编制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标准》,并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名义发布了团体标准(T/CHSLA 50001-2018),保障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取消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序衔接。
(二)探索和实施园林绿化工程信用管理。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制定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我厅印发了《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苏建园〔2017〕559号),将加强园林绿化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纳入试点内容,指导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等市制定出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展对企业、项目、现场负责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和动态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有序。
(三)探索健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竣工质量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我厅及时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规定》,指导各地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南京、无锡市设立了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推进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昆山市运用园林绿化质量安全监督系统,规范报建流程,开展条件验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四)探索完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履约担保渠道。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努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园林绿化企业开办贷款、银票、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国内证等业务,积极支持经营合法优质、信用记录良好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发展,不将相应资质作为非准入必要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相关要求,做好园林绿化市场管理工作,强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管理等内容纳入《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修订,提升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园林绿化市场良性发展。今年,我厅将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专项督查,强化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二是探索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信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我省园林绿化工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指导各地依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和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做好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要求,指导各地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等团体标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工程建设市场签约履约行为,不设置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重视对投标人技术能力、现场管理能力及资信条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指导各地参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标准》,探索推行园林绿化施工项目负责人制度。发挥省风景园林协会作用,有序开展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工作,提升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行业培训。加强园林专业管理队伍建设,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统筹、指导、把关等职能,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省风景园林协会等平台作用,结合各市公园园艺中心,面向社会、市场等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指导各市开展园林园艺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进一步普及园林园艺知识,提升社会共识及关注,提高行业发展活力。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