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3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岸线生态保护的建议)
时间:2021-07-19 17:14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字体:[ ]

邹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岸线生态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江岸线既是重要的发展资源,更是宝贵的生态资源、绿色资源。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把长江岸线保护修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统筹协调

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长江管理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水利、国土、环保、交通、农林等各部门严格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在长江岸线法规制定、政策出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及岸线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加强会商会办,协同推进,切实增强长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长江大保护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生态修复

(一)实施禁捕退捕。通过集中攻坚,取得初步成果,为长江“十年禁渔”打下坚实基础。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强禁捕管理,扎实开展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对珍贵、濒危水生生物实行重点保护。

(二)开展两岸绿化。制定实施《长江(江苏段)两岸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沿江生态廊道可基本实现贯通。打造了如南通五山森林公园、江宁滨江公园等一批生态景观。

(三)加强湿地保护。构建重要自然湿地保护体系,沿江八市建成以保护长江湿地为主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修复工程。

(四)推进水污染治理。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断面长质”,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扎实推进主要入江支流综合治理。

(五)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实现设区市和太湖流域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通过实施驳岸生态化改造等措施同步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

(六)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南京、江阴、南通、仪征、镇江、句容、靖江和泰兴8个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对内废弃露天矿山、工矿废弃地等进行系统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提升长江生态走廊底色。

三、加强水安全保障

(一)强化河道治理。我省持续开展长江河道治理,先后实施了新济洲河段整治、镇扬河段三期整治、八卦洲汊道整治、全省崩岸应急治理等工程。正在开展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巩固河势基本格局。强化水情预测预报预警预案工作,定期开展长江长程河道地形监测、固定断面水沙监测、重点岸段崩岸险情监测等,有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长江河道保护规划、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系统推进长江治理与保护。

(二)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管理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颁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长江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水源地隐患问题排查整改,长江干流26个城市水源地全面完成达标建设,水质常年稳定在Ⅱ到Ⅲ类。推动第二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优化安全保障程度更高的水源地布局。下阶段,将进一步落实水源地长效管护措施,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强化洲滩管理保护。开展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洲滩违法违规利用项目整改后退出岸线实施复原复绿。正在配合长江委开展长江洲滩民垸基本情况调查,并开展不同类型洲滩管理保护要求及管控措施的研究。后期将进一步严控洲岛开发利用强度,逐步清退洲岛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生产项目,加强江滩洲岛滨水湿地带保护修复,最大限度地保留和恢复生态空间,提升生态涵养功能。

四、加强管理保护

(一)开展调查评估。水利部门牵头编制《长江江苏段岸线利用评估报告》,从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四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和“三生”(生产、生活、生态)三个方面,对我省长江岸线利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贯彻落实规划。严格贯彻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明确的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实施分区管控。加强长江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保护,禁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各类开发利用行为。

(三)推进清理整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水利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地强力推进、系统落实,按期高质量完成了交办我省清理整治工作,获水利部高度肯定。

(四)优化空间布局。在全国第一批编制并发布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全力破解“重化围江”,持续开展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倒逼低质低效企业加快退出,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动能转换的态势全面形成。编制《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基本控制线,合理布局沿江空间。将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江苏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2020-2035年)》。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研究,设定不同用途管制片区的负面准入清单,梳理现行规划、现状用途、现实要求等之间的矛盾,分类明确纠错方式,完善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

(五)加强长效管理。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厅、省长江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长江岸线保护利用水平 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按照“控总量、调存量、优增量、提效率”的原则,合理控制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全面形成以岸线功能区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逐步实施岸线利用占补平衡,探索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实现长江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利用和依法管控。针对港口岸线管理,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明确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管理,提高港口岸线利用的综合效益。

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对我省推动长江大保护,特别是岸线资源的保护利用意义重要。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推进中加以研究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省长江办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积极营造全省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逐步建立共抓大保护的制度保障。加快编制出台“多规合一”的《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制度,完善《长江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岸线管理保护。切实巩固岸线清理整治成效,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回潮。加强空间管控,运用遥感影像、视频监控等手段,动态掌握岸线利用情况,建立长江岸线资源利用评估制度,建立岸线利用长效监管机制。


江苏省水利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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