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7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江苏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时间:2021-07-23 16:42 来源: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字体:[ ]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江苏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信保集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以下简称“国办6号文”)为指导,加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支小支农,为全省疫情防控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以国办6号文件为指导,研究制定《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7号),重点对构建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作出了具体而又详实的规划。同时,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融资担保机构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政策性业务提供前有补贴、后有补偿的政策扶持。在保费补贴方面,对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再担保)业务,省财政分别给予不高于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和不高于年化3‰的风险补偿,引导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在风险补偿方面,省财政出资3亿元设立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支持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担基金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与国担基金合作的再担保业务,资金池按照再担保机构分担代偿责任的60%予以补偿。

二是扩大机构覆盖面。在国办6号文要求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市级全覆盖基础上,考虑到我省作为制造业大省,企业融资需求旺盛的实际,进一步提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市)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各市、县(市)通过新设、指定或重组等方式,2021年底前至少有1家政府出资为主、以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其中:设区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有条件的力争达到10亿元;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加强督导支持,对各地上报新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且符合条件的,立报立批,同时督促各地加快相关机构的指定、重组工作,迅速扩大机构覆盖面,于2020年9月、12月分两批公布了7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市、县(市)覆盖率达到98%。

三是加强与国担基金合作。省信保集团作为国担基金首批合作单位之一,目前与国担基金合作授信规模已由初始的300亿元增长至1000亿元。2020年,集团与国担基金合作业务规模达827亿元。自2018年9月与国担基金开展合作以来,累计合作规模1555亿元,项目38175笔,合作规模、授信完成度等核心指标一直保持全国首位。同时,集团积极引入国担基金股权合作资金,推动省内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成为国担基金首批股权投资单位,实现全省政府性担保体系与国担基金从一般性业务合作转向了股权深度合作。

四是提升服务质效。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认真落实国发6号文和我省77号文要求,保持较低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尤其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主动作为,针对疫情期间属地企业融资需求,量身定制担保产品,落细落实降费让利要求,并引领带动全行业充分发挥作用,全力支小支农。2020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仅为0.8%。

当前,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机构实力不一、政策性作用发挥不充分、风险分担机制有待优化、银担合作不够畅通等问题仍客观存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吸收借鉴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体系。贵单位提出的“打造以省级再担保为龙头,上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下联辖区内担保机构”的建议,经过省有关部门和省信保集团努力,目前已初步构建起以省信保集团为纽带,“上接国担基金,下联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体系,省内优质担保机构覆盖率超过90%,与国担基金年合作规模突破800亿元。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省财政厅加强督导,努力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市)全覆盖,不断壮大注册资本,提升担保能力;推动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持续注资、尽职免责等配套机制,落细落实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实行保费补贴和风险分担,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聚焦主业、支小支农。

二是鼓励创新担保业务模式。进一步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在普惠基金项下推出“小微贷”产品,面向我省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由合作银行重点投放优惠利率信用贷款,并引入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贷款增信分险,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的解决方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眼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省农业担保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发挥作用,专注支持粮食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融资担保服务。以省信保集团与国担基金“总对总”合作为切入点,发挥行业龙头优势,进一步畅通银担合作。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拓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质押等新型担保产品,支持省信保集团做强“增额保”“苏影保”“泰兴保”等一系列特色化创新产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及银行的创新业务合作,通过新产品、新模式为省内实体企业提供更为特色化和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三是健全风险管控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和保费补贴政策作用,缩小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的风险敞口,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合理降低担保费率,弱化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组织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级部门,推动市级“信易贷”政策举措出台;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出台信用贷款风险共担机制的政策文件;加快推进省“信易贷”平台在各市落地,优化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本地化服务特色;加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各类“信易贷”平台的资源整合和推广应用,不断拓展信息范围,归集共享能够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的信息,便于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多维度、全方位为企业增信。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优化完善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综合人口、综合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自然资源五大基础数据库,持续开展共享责任清单梳理,深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抓紧修改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并提请省政府尽快颁布实施,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担保业务模式创新提供好数据支撑。发挥好信保集团子公司江苏再保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合理收购体系内担保公司的不良资产。省信保集团将发起设立“投保联动”基金,以担保为合作起点,为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协助融资、创业引导等延伸性金融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延长服务周期,形成综合化和链条化的“担保+创投”服务格局。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继续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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