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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乡村兴则国家兴,无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都迫切需要农村产业发展再提速、质量再提升,需要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我局长期致力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满足乡村产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突出政策引领。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推动各项惠农支农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牵头制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2020年度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聚焦“6+2”和12个县区等重点地区、省定经济薄弱村、农村低收入人口等,聚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和帮扶车间、“万企联万村”共建项目及农业重大项目等扩大规模、优化业态以及拓展岗位,引导金融活水流向乡村产业,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是抢抓资源投放。高度重视金融资源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以扩大“三农”信贷有效投放为切入点,推动省联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督促农商行等县域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加大金融资源反哺乡村力度。截至今年4月末,全省农商行涉农贷款余额9797.5亿元,比年初增加724.7亿元,增速8.0%。推动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在乡村振兴领域积极主动作为、发挥更大作用。截至今年4月末,全省农村小贷公司涉农贷款余额504.7亿元,比年初增加3.1亿元,增速0.6%;融资租赁公司面向“三农”领域的租赁设备资产总额达82.2亿元。推动农业担保体系向农业大县延伸,努力扩大重点地区的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截至今年4月末,省农担公司在保余额143亿元,比年初增加12.6亿元,增速9.6%。主动帮助农业大县的融资担保机构高效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三是用好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平台载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持续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乡村振兴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更多特色产品,推动广大涉农经营主体在平台注册和获得服务。鼓励相关子平台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主动收集需求,精准开展对接,不断提高平台服务效率。截至今年4月末,平台注册涉农企业2.4万家,当年成功撮合融资达20.5亿元。提升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乡村振兴)板”服务效能,打造省内涉农企业专属服务板块,目前已挂牌企业681家,今年新增16家。
四是做好统筹协调。依托省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驻苏机构及省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重点对暂遇困难的扶贫车间、“万企联万村”共建项目等,协调各地金融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加强对接,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缓解资金难题。针对省领导批示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9家扶贫示范车间、总额1030万元的资金需求,会同省扶贫办等单位开展专题协调,问题基本得到圆满解决。
五是加强环境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基础。防范和处置农村地区非法金融活动,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交、地铁等各类媒介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建立金融网点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工作机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网格体系。持续推进农民资金互助社规范管理和风险化解,进一步规范农民资金互助社日常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和创新原有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举措,同时重点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完善农业保险、农地抵押、农机质押等金融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企业信用大数据监测平台”等建议,立足部门职责,主动牵头或积极配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推动政策、资源、服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强劲的动能。
一是充分发挥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效能。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继续扩大水稻收入保险试点,重点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积极拓展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覆盖面。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功能,依法合规开展农产品仓单、农业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进一步推动保险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有效盘活农村“沉淀资产”,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金融+科技”的农村金融业态,有效消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的占比。完善绿色信贷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创新“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地发行乡村振兴票据,发挥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快完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大力推进信用乡村建设,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加快推进省级企业征信平台建设,提高涉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效率和质量,同时与金融机构合作研发推出一系列以征信为基础的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涉农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完善对逃废债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