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1-07-08 14:4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唐敬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成就显著,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持续扩大。2016-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529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规模达3478万千瓦,其中,风电累计并网装机1547万千瓦,位居全国第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573万千瓦,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替代作用日趋明显。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521.93亿千瓦时,相比2015年提高4.9个百分点。能源装备发展迅速。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开始试点,海上风电项目平均造价成本不断下降,盐城、南通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卓有成效,形成了门类齐全、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宿迁泗洪县、扬州宝应县入选2017年国家第三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已建成投运,盐城市建成长三角地区首个“千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城市”,打造引领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和新高地。

与此同时,正如代表们所言,我省新能源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电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传统电力系统难以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灵活性不足且未能充分发挥,调度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经济性仍是制约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十四五”初期,我省海上风电度电成本与现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0.391元/千瓦时之间仍有一定差价,海上风电短期内无法实现平价上网。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有待提高。虽然我省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但发电机、风机主轴承等关键零部件仍依赖进口,轴承、变流器、IGBT芯片等关键零部件“卡脖子”,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略显不足。海上风电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现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未明确领海外海上风电管理规定,领海外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及管理缺少法律依据。

为有效解决困难,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委及财政、科技等部门也做了很多工作:

加强政策研究。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系统谋划,研究编制《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做好国家和全省国民经济规划衔接,引导全省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二是坚持海上风电连片开发,规模节约发展。以百万千万规模为基础,鼓励综合实力较强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竞争性方式获取开发权,参与我省海上风电开发,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统一规划、共建共用陆上集控中心、运营维护基地等基础设施,降低海上风电工程总体造价。三是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编制江苏省领海外海上风电规划研究材料,恳请国家支持江苏建设相关示范项目。四是推动降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成本。积极呼吁海上风电送出工程投资主体调整,相关投入纳入电网输变电成本。五是大力提高全省消纳能力。2019年以来,先后完成了1800万千瓦已核准(备案)在建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的规划、前期和核准工作,及时开工建设,有力保障了1244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及时并网。

开展风电产业链强链补链工作。一是加强产业发展谋划。先后将风电装备产业纳入新型电装备产业集群和30个优势产业链进行培育发展。二是积极开展海上风电首台套重大装备推广应用工作。近年来,先后推荐一批重大装备产品获得国家首台套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风电装备新产品打开市场。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2021年江苏省重大项目清单》《2021年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链重点项目清单》等项目库中的一批重点项目切实加强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尽快顺利实施。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大力支持我省开展节能减排行动,推动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全省减煤工作。为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调整,2017-2020年,省财政厅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0亿元,支持全省通过优化存量用煤、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方式,如期完成煤炭削减量3200万吨的国家目标任务。二是支持海上风电等绿色低碳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支持我省海上风电等绿色低碳产业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业化能力,“十三五”期间,从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6.4亿元,对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领域44个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技术进步。其中,安排2750万元,对海上风电齿轮箱、风机叶片、塔架等海上风电装备领域3个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给予投资补助,带动企业投资3.8亿元,实现部分海上风电装备关键零部件的国产替代,促进产业降本增效。

支持新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将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并网等新能源细分技术方向纳入省科技计划支持范围,特别是在海上风电领域,围绕大功率风电装备整机设计制造,齿轮箱、叶片等风电产业核心技术方向,累计组织实施12项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安排省拨经费8000余万元,支持华能海上风电、南京高速齿轮、远景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广泛应用于陆地和海上各类大型风电场。截至目前,我省风电装备领域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130余家,成为支撑风电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布局建设江苏省风力发电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风力发电机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0余家,形成了有效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助力江苏成为国家最重要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科技创新规划部署。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任务实施,持续将风电装备等新能源技术纳入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进行布局,瞄准绿色低碳方向,有序推进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省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支持新型高效率风能利用技术、海上风电集群运控并网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持续巩固我省风电装备领域的优势。三是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风电装备等新能源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质态,不断向新能源产业链高端攀升。四是继续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研究支持海上风电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相关方案,支持盐城及射阳沿海地区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示范基地。五是统筹储能发展各项工作。强化规划科学引领作用,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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