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2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我省农村环境监测监控工作建议)
时间:2021-07-08 20:28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秦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村环境监测监控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统计,农业源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50%左右,农村地区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农田退水水质普遍受到一定影响,畜禽和水产养殖产生的污染水体、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共同造成了面源污染负荷的持续增加。2020年汛期,受农业面源污染影响,部分国省考断面水质滑坡明显,迫切需要研究完善农村环境监测监控工作体系,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您提出的加强我省农村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的建议十分必要、及时,为解决全省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已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并在“十四五”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中对相关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一、实施调查评估,进一步摸清农村污染源现状

一是开展农业面源调查评估。根据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逐步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掌握化肥农药施用量、畜禽粪便产生量和水产养殖面积等基本情况,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重点在规模化典型农田灌区、2020年汛期超标的国省考断面周边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水和出水水质监测,全面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调查评估。截止2020年底,全省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74.6%,苏北地区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3.7%。目前我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已经基本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掌握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相关名册台账。下一步根据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继续针对农户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将任务清单化,集中整治一批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截止2020年底,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7.2%。下一步继续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控机制,突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耕地污染突出区及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周边耕地为重点,分期分批建立耕地环境质量长期监测点,为评估耕地污染管控成效、适时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测和执法查处,对规模养殖场周边区域抗菌药物污染特征和残留水平开展调查摸底。

二、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拓展监测监控工作覆盖面

一是持续做好例行监测工作。根据全省年度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村庄环境空气、土壤、农村地表水、“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农田灌溉水质以及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分析评价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规律,为我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支撑。二是分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采用“遥感监测为主,地面核查为辅”的方式,分批分类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的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到“十四五”末,结合农业面源监测核查结果,综合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等数据,构建适用于我省的农业面源污染评估模型,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总量、主体类型、贡献及空间风险的综合评估。三是试点开展农田退水监测。2020年,结合“十四五”地表水省控网优化调整工作,已经在全省13个市81个规模化典型农田灌溉区,开展农田退水水质监测试点,目前,在常规理化指标监测的基础上,酌情增测农药、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评估农业生产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四是逐步推进黑臭水体监测。结合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信息,选取1~2县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监测,监测分析黑臭水体特征水质指标,初步评估其对农村人居环境和下游国省考断面的影响。五是开展土壤与农产品质量监测。结合农用地详查结果,做好基本农田、农村风险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土壤残留监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执行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围绕使用禁限用、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及农兽药残留产品等风险隐患开展监督抽查。

三、聚焦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水平

一是全面推动基层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督促各地按照《关于加强江苏省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全面推动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系统梳理形成包括农村环境监测在内的本地污染源监测工作事权清单,配备必要的人员、仪器装备和实验场所,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形成监测能力,确保能有效承接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事权。二是不断提升自动监测水平。进一步拓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极大提升环境质量实时动态感知能力。在已经实现全省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全覆盖的基础上,尽快推进完成省级数据联网工作,同时实现全省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含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典型农田灌溉区进、退水通道,畜禽养殖区和水产养殖区周边水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三是加快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依托 “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级农村环境监测质控实验室,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环境监测、分析、质控能力,在水和土壤方面有所突破,逐步形成农田灌溉和退水水质、黑臭水体、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相关监测能力。省环保集团在省内选择1-2个典型农村地区开展监测监控工作试点,构建集成水、空气、污水处理设施等较为全面的监测监控系统,通过试点区域的经验总结,优化建设内容,以点带面,分步推广,实现对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的动态监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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