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建议)
时间:2021-08-09 18:47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许艳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建议中指出的,住宅适老化改造是十分必要的有益之举、惠民之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宅适老化改造工作,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按照每年3万户的改造任务有序推进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专项工作通知,及时分解各地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了“一户一档”改造原则,强化资金保障。

在改造对象上,优先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实际,逐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已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老年人中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

在改造内容上,经充分调研和征求各地意见,根据城镇和农村老年人日常生活起居不同的实际需求,分别制定了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针对高龄、空巢独居自理老年人家庭,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基本生活设施设备缺失的老年人家庭,分步实施适老化改造。

在改造流程上,通过建立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两种类型,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的原则,由专业团队入户进行老年人能力及居住环境评估,根据老年人家庭需求及专业评估结果逐户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各级民政部门及村居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查看、电话随访,加强跟踪检查。地方民政部门、改造老年人家庭、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开展满意度评价,让老年人有更好的参与度、更多的发言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积极宣传推广适老化改造工作成效,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便利性、安全性。同时,大力推进居家上门助老服务,推广家庭养老床位经验做法,着力让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有更加专业的服务支持,晚年生活更加幸福。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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