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2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广乡居养老新模式,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时间:2021-08-09 18:50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徐希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乡居养老新模式,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21.8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6.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2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对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着力强化制度设计、优化政策环境、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全省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广大老年人享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美好期待相比,依然存在短板与不足,如: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的适配性不够均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农村养老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养老服务专业化需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待进一步探索等等。您在建议中提到“推广乡居养老新模式”,的确是培育养老新业态的有益探索,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省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发挥社会力量专业化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开拓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对在农村地区连锁经营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财政一次性奖补并发放运营补贴。支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建民营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乡镇和涉农街道改善农村养老服务基础条件,引入大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运营托管养老设施,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作,拓展强化照护能力,充分发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在脱贫攻坚中的阵地作用,切实提升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2020年,全省改扩建集中供养服务机构21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6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各地探索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机构长期照护和区域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市与农村之间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劳动力和服务成本较低、自然环境优美等优势,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及合作机制;鼓励优质的城市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鼓励养老机构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强化农村地区专业为老服务组织和人才的培育培养,推动农村养老机构在管理、技术、服务质量、硬件设施等方面全面提升。

二、关于推动农业与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加强农业与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助推农业养老基地建设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景点(包括农家乐)超过1.2万个,年接待游客量2.6亿人次,年综合收入超过800亿元,部分观光农园、农庄提供健康养老等服务。一是政策措施有力。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明确要求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与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明确科技、文化、生态、功能、服务“五型”创意农业发展路径,把农村养老服务和农业养老基地建设纳入服务型创意休闲农业予以推进。二是创新创意突出。举办江苏省创意休闲农业设计大赛,发掘一批创意休闲农业精品,为养生养老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建设了一大批集生产、加工、采摘、品尝、科普、体验、美食、养生等于一体的休闲养老农园。三是品牌建设领先。实施“12311”省级创意休闲农业品牌培育工程,开展“百园千村万点”休闲农业精品行动,推介“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建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2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319家。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品质提升、品味提档、品牌提振”,持续推进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一园两基地”建设,即100个江苏省主题创意农园、100个休闲旅游农业研学基地、100个休闲旅游农业康养基地,其中康养基地的体育健身、健康养生、度假养老等功能将提供乡居养老的新模式。

三、关于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各地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2个部门《关于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要求,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成为保障养老用地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养老服务机构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此外,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乡村养老服务设施。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拟定我省实施细则,要求各市县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的由省级统筹解决。同时,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地养老项目申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对列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养老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由省级计划,应保尽保。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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