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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巧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21.8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6.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2个百分点。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着力构建系统融合、形式多样、便利可及、协同高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省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行动,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完善农村特殊老年人关爱体系。面对农村地区劳动力外流、留守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多的现实状况,出台政策举措,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和关爱服务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现全覆盖。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发挥社会力量专业化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开拓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对在农村地区连锁经营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财政一次性奖补并发放运营补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乡镇和涉农街道改善农村养老服务基础条件,引入大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运营托管养老设施,有效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水平。四是深化医养结合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家庭医疗、居家护理、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1.6%。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2020年,为686万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服务。五是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护理人才评价工作,农村养老护理人才可纳入卫生系列职称管理、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作为紧缺专业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发放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等形式,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就业。
您在建议中提到,“建设集体食堂或中央厨房”“落实乡村诊所定期走访居家养老人员制度”“组建农村志愿者服务队或义工团队”“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专业化能力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服务对象获得感不强等问题,着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是构筑农村养老服务关爱网络。在农村大力弘扬敬老孝老美德,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提升农村老年人赡(扶)养人的守法意识,督促赡(扶)养人履行赡(扶)养义务。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推动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化解农村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农村为老服务组织建设,加快培育专业化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成立农村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养农村养老服务志愿者,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农村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为有需求的农村家庭子女、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养老监护培训,提升农村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探索村民以自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日托、餐食供应等邻里互助,引导发展农村互助养老。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加强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满足县域范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照护需求,并拓展对区域内其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技术指导、互助协作、人员培训等功能。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职业培训等功能。在农村因地制宜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中央厨房、互助性老年活动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并完善建设运营政策。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养老相关专业,扩大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布点数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升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指导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养老类师资队伍建设,探索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模式。建立完善与江苏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工种)列为职业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推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认定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激励保障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等评选活动,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四是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为目标,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运营机制改革。鼓励优质的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