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咨询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问题 |
提交日期 | 2021-07-20 15:50:02 |
内容 | 来信咨询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退休待遇问题。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1-08-30 15:50:02 |
回复单位 | 江苏省教育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中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发〔2012〕426号)规定,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