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一图读懂文字版
发布日期:2021-09-27 16:29 来源: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字体:[ ]

8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该规划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共同编制,包括发展基础、机遇挑战、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共约4万字。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和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金融发展总量稳居第一方阵,金融改革创新迈上新的台阶,金融风险处置取得重要成果,江苏由金融大省量的积累向金融强省质的飞跃变化,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11%,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5.58%和8.18%,较2015年分别提高了0.11、0.74个百分点。2020年末,地方法人金融资产总量达8.5万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68.65%。金融组织体系日渐完善,共有法人银行143家、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25家、法人证券公司6家、法人期货公司9家、法人保险公司5家,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超过1600家。

金融支撑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17.8万亿元和15.66万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二,分别是2015年末的1.57倍和1.93倍。“十三五”时期,新增境内上市公司218家、首发融资额超1500亿元,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剔除央企后稳居全国第一。“十三五”时期保费收入累计达1.72万亿元,赔款和给付累计近5000亿元,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2.26倍、1.92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设区市全覆盖,2020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3185亿元,其中小微、“三农”业务占比达63%。

金融改革创新成效突出。泰州市建设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昆山市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落地。苏州市开展央行数字人民币试点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获批建设全国首个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累计为企业办理便利化收支业务244.66亿美元,2020年实现贸易新业态外汇收支123亿美元、办理跨国公司新型国际贸易收支业务65.89亿美元。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取得良好效益,率先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并推广至全国。

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非法集资新发刑事案件数、涉案金额、参与人数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群防群控、打早打小”格局初步形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得关键成果,省内P2P网贷机构实现行业性全面退出。“十三五”时期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始终控制在1.5%以内,2020年末全省不良贷款率0.92%、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多次被国务院评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成效较好的省份。

二、发展目标

(一)2025年目标

金融服务支撑强。金融业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与经济增长需求相适应。科技型企业、制造业企业融资规模稳中有升,形成一批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区域。金融对小微企业、“三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力争“十四五”时期普惠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金融协调发展好。南北、城乡金融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的省域一体化金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进一步提高,力争“十四五”时期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金融改革势能足。多元金融业态可持续发展,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加速形成,地方金融资产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金融改革试验区和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试点取得新的成果,金融双向开放拓展出新的空间,部分地区和法人金融企业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优。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征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企业融资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健全、高效运转,金融体系质态健康稳定,非法金融活动明显减少。

(二)2035年展望

基本形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实现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与江苏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金融强省。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加强对科技金融体系的政策支撑和保障,构筑科技金融发展高地;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充分运用创新创业金融工具和产品,探索支持产业创新链前端的信贷模式,加强对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提升金融科技示范引领能力,优化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加强金融科技底层技术研发攻关,探索建设金融科技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协同研发平台。

(二)强化现代产业体系金融支撑。加大制造业信贷政策倾斜,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制造业保险服务,创新适应产融结合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资源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积极对接现代服务业金融需求;打造物联网金融发展品牌,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各地创新产业链金融模式。

(三)畅通经济金融循环。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推动各类金融资源支持省级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金融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保障;发挥金融在扩大最终消费、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合作、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集成,完善“走出去”金融支撑体系。

(四)推进区域城乡金融协调发展。发挥金融对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支撑作用,推动金融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长三角金融一体化重点机制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挥金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作用,加大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力度,推动城乡金融服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强化金融对沿海高质量发展和苏北地区振兴发展的保障,打造省域一体化金融发展格局。

(五)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完善多元普惠的金融供给体系,改善普惠领域融资服务;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民生保障、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激励评价机制,构建可持续政银担合作模式;优化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环境,加快完善征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一网通”工程。

(六)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投融资体系,积极对接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大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强化重点区域生态治理金融保障;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引导金融体系绿色转型;加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资源交易基础制度体系,着力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平台。

(七)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着力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实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严格落实债券发行注册制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创新产品,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基金。

(八)增强地方金融综合实力。进一步优化金融组织体系结构,促进专业特色金融组织集聚;提升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实施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发展数字金融,加快金融体系数字化转型。

(九)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银行保险业、资本市场主体监管;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完善市场监管协同机制;全面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

(十)实施金融安全战略。构建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全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持续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稳妥推动高风险金融企业市场退出,协调化解实体企业债务风险,妥善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加强债券市场风险防范,整治私募股权基金乱象;防控金融科技创新风险;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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