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1-09-07 15:5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情况,经与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研究,决定发布公告如下:

一、延长二级、三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证书有效期,凡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2个月。

二、疫情防控期间,二级、三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书面申请受理审查工作正常进行,现场审查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恢复。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特此公告。

 

                           江苏省国家保密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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