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4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观教育的建议)
时间:2022-07-12 11:21 来源: 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王虎琴、乔森、余晓毅、殷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观教育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委宣传部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促进婚姻稳定、家庭和谐为主线,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引导青年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

一是注重家教家风建设。出台《江苏省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家庭行动、优良家风建设行动、科学家教普及行动、家庭文化倡扬行动和文明家庭创建推进行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2022年度我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点工作项目,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拓展各类基础性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好母亲、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推选活动,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相亲相爱、代际之间沟通理解。持续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和好家风好家训巡讲巡演等展示交流活动,让正确的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弘扬开来、传承下去。

二是注重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婚前家庭教育法治讲座,宣传与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对结婚登记的青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规政策宣传,让他们明白家庭关系中父母教育和父母抚养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让他们掌握不同年龄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家庭教育实施的重点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主题讲座,宣传家庭文化建设、家风家训、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情绪管理、沟通技巧等,倡导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学会管理婚姻、经营家庭,以维持服务对象积极改变为目的,开展跟踪指导服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三是注重家庭教育辅导。与省妇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民事〔2021〕19号),进一步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度广度。研制江苏省地方标准《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范》,对婚姻家庭教育辅导作出了制度性安排。目前,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均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当事人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等服务。各地民政局联合基层人民政府、司法、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成立婚姻家庭辅导室,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的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及志愿者,免费为群众提供专业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婚姻家庭责任感,促进了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全省各地涌现出南京市溧水区的“婚姻会客室”、淮安市清江浦区“温馨虹桥”、太仓市的“让爱住我家”、睢宁县的“婚姻文化沙龙”等各具特色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品牌。

四是注重倡树婚俗新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案例宣传展示活动,针对婚丧嫁娶奢侈浪费、重“档次”、讲“排场”、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引导农民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合理约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和礼仪模式等,大力破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建立免费颁证制度,设立颁证室为新人们举行免费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举行个性化颁证和集体颁证活动,建立特邀颁证师制度,邀请金婚老人、社会名人、地方领导为新人颁证。依托婚姻登记机关颁证服务、婚姻辅导、婚姻文化宣传等提高当事人的婚姻责任感、神圣感和处理婚姻关系的能力;利用室外颁证基地举办传统婚礼、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多种形式的颁证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拓展服务,提供多样化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通过增强仪式感,引导当事人婚事新办简办,倡树婚俗新风。

五是注重矛盾纠纷调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家庭纠纷,为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自愿的家庭纠纷调解。当事人婚姻家庭出现危机,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社工积极介入发挥疏导功能,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家庭咨询、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面向社区开展亲子教育、防家暴教育、生活减压等服务,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截至2021年底,江苏建成家事调解室1370个,打造集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会帮扶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自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后,已有11.6万多对申请离婚的夫妻放弃登记,离婚调解成功率40.3%以上。

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启发和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及“两微一端”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陋习。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家庭文明建设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组织评选第三届江苏省文明家庭,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更多的家庭树立正确的婚育观。结合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在“德行天下”栏目推出文明家庭专题节目,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更多的人见贤思齐,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幸福观。

二是进一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主题活动和互动活动等文化类建设活动,倡导文明婚俗文化,提炼具有地方元素的婚俗文化和深化现代婚礼内涵。开展家风主题课堂、评比活动、诵读活动、学习活动和巡讲活动等家风类建设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打造室外颁证基地、婚俗文化展厅、婚俗文化示范基地和婚姻文化博物馆等平台类建设活动,强化引领示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

三是进一步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途径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以及建立民政、妇联、司法大调解机制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组建由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者、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化团队,为适龄青年进行恋爱择偶辅导,对准备结婚的新人进行团体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专业化辅导服务,逐步营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以“倡导婚俗新风,引领和谐新风,吹响幸福新风”为服务理念,广泛开展“婚前教育讲堂”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和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打造“幸福守护”“幸福养成”“幸福仪式”示范服务,全面引导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科学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招募使用志愿者,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指导婚俗改革实验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队伍、有活动、有成效“六有”标准,凝聚起多元参与婚俗改革的合力。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积极搭建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不断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为婚俗改革注入持久活力。大力革除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增加群众负担、造成无限攀比、低俗繁琐的婚俗观念和礼仪,继承传统婚俗礼仪和文化中有强烈仪式感的部分,强化婚姻家庭伦理观念,保留能够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内容,并注入反映新时代年轻人兴趣和志向的元素,深入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将“治理高额彩礼减轻人情负担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务实举措加以大力推进,切实治理农村高额彩礼,明显减轻农民人情支出负担,大力推进婚嫁移风易俗。

五是进一步推动实施婚姻家庭护航行动。推动实施《婚姻家庭幸福护航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婚姻危机干预、离婚冷静期调解、结婚颁证服务、举办现代简约婚礼等护航行动。会同省有关部门逐项推进2022年度我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加强与妇联、工会、共青团、关工委以及教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突出党政各部门齐抓共建、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多方联动、各展所长、共建家庭文明的好局面。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建立管用有效的家庭护航工作机制。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护航计划的主体力量,积极搭建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不断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为和谐家庭注入持久活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黑榜”等作用,强化村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加强和改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引导村(居)民针对婚姻领域不正之风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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