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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殡葬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指导各地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短板,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公墓管理,全省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2017年,我厅提请省政府将乡镇建立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列入全省公共服务体系考核指标。2018年4月,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殡葬工作,形成了部门协力推进的整体合力。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将“逝有所安”列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落实殡葬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以标准化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为解决殡葬设施用地问题,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厅与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每年投入省财政资金3000万元,连续5年加大各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补助力度,补齐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短板,更好地保障“逝有所安”。各地民政部门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加大投入力度,2020年9月底,我省已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质量
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民政部部署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对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排查整治,依法治理私埋乱葬、墓位面积超标等问题,全省排查出的736座“住宅式”墓地全部拆除,共整治农村散坟182.7万个,平(迁)坟12285亩,整治各类公墓中超标墓12.7万座,整治公墓以外违建硬化大墓10582个。补办了175个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整治违规建设出售超面积墓位29402穴,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省的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和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1年3月民政部对我省殡葬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简报形式进行了推广。针对农村公益性安(放)葬设施老旧等问题,2021、2022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改扩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纳入民生实事,进一步提升农村殡葬设施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我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把移风易俗、散坟整治等工作纳入新时代乡村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坚持以尊重生命、文明绿色为导向,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方法路径,深化丧葬礼俗改革,不断弘扬厚养礼葬、文明节俭的新风尚。各地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及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新时代道德观、丧葬观。全省已有98%的村和涉农社区建有红白理事会,并将移风易俗和葬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绿色生态殡葬理念逐步得到群众认可,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习得到遏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殡葬工作关系到每个家庭,您提的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议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省虽然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农村公益性公墓存在发展不均衡、土地手续不完善,历史遗留的老坟地和散埋乱葬的坟头数量还很多,需要加大整治力度。针对这一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指导各地发挥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落实殡葬改革重点任务,巩固扩大殡葬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散埋乱葬、丧葬陋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力度。指导各地抓紧制定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殡葬设施土地供给,优先安排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用地,按照节约用地、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布局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农村殡葬设施的供给能力。
(三)稳步推进农村散坟整治工作。散坟整治工作涉及传统习俗,关乎群众切实利益,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近年来,随着各地殡葬整治工作的深入,一些反映平坟问题的投诉增多,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还一定程度存在。我们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散坟整治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宣传引导,注意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