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3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设立“生命博物馆”的建议)
时间:2022-07-12 14:56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陈庆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生命博物馆”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殡葬是人类自我意识觉醒、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记载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中国传统文化中底蕴深厚的生死哲学观、伦理道德观和殡葬礼仪观,体现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孝为德本的殡葬核心精神和民族特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厅高度重视丧葬礼俗改革工作,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和殡葬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不断从传统殡葬礼俗文化中传承发展文明现代的丧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坚持用先进的殡葬文化引导积极健康的丧葬行为,抵制消极的、腐朽的、低俗的殡葬文化影响和侵蚀,逐步树立起简易、文明、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尚。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生命博物馆”的建议很好,具有很强地针对性和前瞻性。一是有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生死观。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紧张的生活环境加大了人们生存的精神压力,每年都有不少人因心理问题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纵观自杀的原因,除了自身不能承受巨大的压力外,缺乏正确的生死观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在我国,“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充分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却与一直以来对逝者遗体的惧怕、忌讳心理形成鲜明的矛盾,殡葬设施“邻避”效应难题一直困扰着基层民政部门,一些本可以方便群众治丧的场所因周边群众反对而不能落地。设立生命博物馆,有助于加强生死观教育,引导公众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尊重生命。二是有利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伦理观。传统丧葬习俗文化蕴含着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积淀而成的伦理认同,并对后世产生深刻影响。设立生命博物馆,理顺和划清殡葬领域封建迷信与精神文明、陈规陋习与传统礼俗的界限,正确诠释和传承传统丧葬礼俗文化中孝老敬亲、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道德伦理、生态伦理,有助于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重殓厚葬、迷信低俗的落后思想,树立起厚养礼葬、文明殡葬等现代丧葬礼俗。三是有利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年来,人们的殡葬消费观念、消费能力随着经济发展发生了很大变化,但铺张浪费、攀比炫富、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也一定程度存在。设立生命博物馆,通过展示先贤英烈、名人生平事迹和墓志铭等,加强价值观教育和人文精神的传递,有助于弘扬正能量,引导群众树立以勤俭节约为荣、铺张浪费为耻的道德观、丧葬观,摒弃丧事活动中重物质重形式、轻精神轻内涵的倾向。

经与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商,根据《博物馆条例》《关于贯彻执行<博物馆条例>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这一规定,需要民政厅成立相关事业单位,且要具备固定的馆址、相应数量的藏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等条件。目前,省民政厅还不具备相关条件,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探索建立生命博物馆。民政厅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设立生命博物馆的条件进行会商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建立生命博物馆。同时,民政厅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依托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建立“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待条件成熟后推进生命博物馆建设。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生死观。指导各地依托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以珍爱生命、廉洁清明、孝亲敬老、殡葬改革等为主题的宣传,将殡葬服务机构从单纯的遗体、骨灰处理场所,拓展提升为凝聚人伦亲情和社会关系的纽带、传承生命价值和人文精神的平台,让逝者家属在殡仪馆、公墓等直面生死的特殊场所,接受生命文化教育。加强殡葬文化研究,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鼓励通过追思会、精彩人生“小电影”、植树种花、居家祭奠、网络祭祀、设立慈善项目等方式纪念逝者,引导树立文明、理性、绿色、人文的现代生死观。

三是创新科技引领,推进殡葬信息化。指导各地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殡葬服务”在殡葬移风易俗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远程告别、网络祭扫等现代殡葬服务,推动“身后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殡葬服务。依托网络云祭扫平台拓展服务内容,以追思美文、生前作品、家庭视频等内容,介绍逝者的生平或精神世界,引领和满足群众数字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殡葬需求。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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