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变换语境改“垃圾分类”为“资源再生”并名实化的建议)
时间:2022-07-21 17:24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省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变换语境改‘垃圾分类’为‘资源再生’并名实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个科学体系,与民生息息相关,综合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城市的管理水平、民众的素质高低,也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社会 治理的能力。必须把垃圾分类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持续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绿色低碳社会新风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的专项内容,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并将“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列入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同时,连续四年纳入省政府十大重点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考核。我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成4330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并示范带动了2.16万个居民小区、3.52万个单位开展垃圾分类。 

一、切实做好顶层设计。我厅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坚持按照住建部要求,做好系统设计、统筹协调,全面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各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正在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将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含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2022年我厅《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修改)》也均将生活垃圾分为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其中,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即再生资源中的生活源部分,称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二、不断完善保障措施。我厅重点从政策保障、规划引领、技术支持和运行监管等方面,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撑。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江苏省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强化规划引导。制定了《江苏省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全省“十四五”期间垃圾分类和治理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印发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指导各地编制垃圾分类规划。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地通过固废环保产业园建设,统筹实施“三厂(场)、一中心”建设,促进各类设施集中布局。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10余部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起我省垃圾分类和治理标准规范体系,同时开发运行垃圾分类和治理信息系统,为垃圾分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四是强化法治保障。牵头起草《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章。加快推动地方立法,目前南京、无锡、徐州、苏州、连云港等5个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常州、镇江、泰州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其他设区市均已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各地正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制度。五是制定考核标准。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开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填报系统”,全省1万余家党政机关纳入网上考核系统,有效推动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强制分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督促各地抓好国家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制定我省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标准体系,进一步压实城市主体责任。

三、逐步完善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按照分类投放必须分类收运的要求,推动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避免“垃圾分、混装运”现象。目前,全省已配备8200余台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加大“三厂(场)一中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2016年以来共下达资金9.285亿元,支持各系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3座,日处理能力从2015年的6.24万吨增长到目前的10万吨,提升了60个百分点;其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增长了117%,总能力达8万吨,原生垃圾基本实现全量焚烧,位居全国前列。餐厨废弃物处理实现了县以上城市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了设区市全覆盖。

四、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合理布局回收、分拣、打包网点,每个县(市)至少配建1座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推动回收网点与分拣中心有机衔接,提高分拣中心自动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推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同时,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培育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鼓励重点联系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回收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分析,宣传推广回收企业在经营模式、数字化转型、网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成果和成功经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五、构建智慧化垃圾分类评估体系。2019年,我厅省城市管理智慧监管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投运,通过成熟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基本建立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全程数据化监管和环卫设施运行实时监管。为深化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和精细化程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即将于6月初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依托省城市管理智慧监管平台,对全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居民投放习惯养成、长效机制建立、组织推进、工作绩效等情况,并将结果运用于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六、广泛发动社会参与。组织垃圾分类倡议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设计大赛,举办“精管善治再启航”新时代江苏城管高质量发展主题文化活动,率先在省级层面编写《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公众版、青少版),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生活”环保理念,引导更多市民群众主动投身垃圾分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等活动,通过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以及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手机游戏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了解分类、懂得分类。同时,不少城市通过设置智能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设施,推行居民垃圾分类积分奖励等激励机制,鼓励居民愿意分类。近五年,全省上下累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广场活动8.5万次、进社区、进学校活动16.5万次,开展垃圾分类微电影、广告设计等大赛550多次,组建宣传引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4.7万人,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超过100万人次,共发放宣传手册约2500多万份,积极营造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设施不配套、管理不精细、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还不高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处理体系建设,形成能力适度超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各环节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提升城市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群众在垃圾分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长期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指导!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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