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5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洪防汛工作的建议)
时间:2022-07-22 11:25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隋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洪防汛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水利厅、应急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973公里,位居全国第二。但由于我省大部分城市紧临江河湖海,均不同程度遭受洪水、海潮和内涝威胁,尤其台风、强对流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城市轨道交通防洪防汛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洪防汛设施建设与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提供了很好的思路。近年来,围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洪防汛工作,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重视城市防洪防汛相关政策制定。我省各地高度重视城市内涝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排水防涝工程建设暨易淹易涝片区整治行动方案(2018-2020)》,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管养,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历史累积等原因,部分城市防洪防涝体系还不完善,部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维护管养不到位,再加上暴雨极端天气增多等因素,城市内涝仍时有发生。为系统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水平,2021年7月,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印发《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国土空间、流域区域防洪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协同推进城市内涝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形成流域、区域、城市协同匹配的防洪防涝体系。

二、重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指导各地排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场段等重点区域排水管道与周边市政排水管网连通情况,尚未连通或者连通不畅的,立行立改。对于下穿通道、轨道交通、车库、地下室等地下空间的雨水泵站,加大风险排查和检修力度,汛前汛后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养修并重。新开发建设区域采用雨污分流体制,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原则采用上限标准建设雨水管道和泵站。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加快对现状市政排水管网和泵站,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要设施和区域周边排水管网泵站排水能力评估,能力不足的制定改造计划,分期分批实施。优化市政排水管网的设计建设,做到与轨道交通排水设施能力匹配衔接,确保管网系统连通、排水通畅。

三、重视城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提升。一是构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加强住建、水利、气象、应急等涉灾部门间的沟通对接,建立了联合会商研判、信息互联互通、应急响应联动和险情协同处置等机制,形成紧密配合、联动高效的应急抢险工作格局。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汇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涉灾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整合应急队伍、预案、物资和装备信息,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支撑。二是统筹防汛抢险排涝力量。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持续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队伍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的防汛抢险救援力量体系。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备省内任何地点3小时内机动集结2000人投入重大险情应急处置的能力,分级组建了总队级、支队级、区县级排涝队共108支1665人,新设城市内涝救援专业科目训练,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等排涝能力。推进省市县三级抢险专业队伍建设,省级共组建5支、人数600人,市县共组建66支、人数2650人。协调部队力量,省军区组建108支抗洪抢险民兵分队,总人数4370人;武警江苏总队可动用机动兵力3690名,最大可动用6000名。三是强化应急物资保障。目前,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价值近8000万元。其中防汛袋类、布类等抢险物料12种287万件,挖掘机、装载机、移动灯塔等抢险装备24种166台(套)生命探测仪、无人机等应急装备11种1.06万件,帐篷、棉被、折叠床等生活类救灾物资32种22.3万件。省级专业队伍配有171台(套)挖掘机、打桩机、装载机等工程装备,800余吨钢板桩、钢管等抢险物料,127台(套)移动泵车、排水泵等排涝装备,还可动用驻苏央企施工项目部装备800台(套)。今年还将增储3500万元的防汛抢险装备和应急救灾物资,省级储备价值超过1.1亿元,基本能够满足一般自然灾害救灾救助需求。

感谢您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洪防汛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纳考虑您的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洪防汛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指导。利用我省已形成的洪水风险图初步研究成果,推动在流域区域防灾减灾方面应用,指导各地加强对区域防汛关键节点、薄弱环节的监测分析。根据需要,水利部门及时向轨道交通管理、设计单位提供需要加装防淹门等防护设施的位置信息,提供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车辆段、变电所等场所的规划选址建议,以利避开低洼、河堤等易淹易涝区域。同时,指导各地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防洪防汛工作要求,合理确定轨道交通停车场、车辆段、变电所等场所选址;在设计阶段,适当提高排水设计标准。

二、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能力。督促指导各地在完成新一轮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做好水利除涝标准与城镇排水标准的衔接,合理确定城市防洪规划标准,排查掌握区域水工程防洪能力,抢抓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持续开展城市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排水防洪能力。根据《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动各地系统化实施内涝治理,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加强城市竖向规划管控,优化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等重要设施防洪排涝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预警响应联动。我省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水情监测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还将依托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水平,加强气象、住建、水利、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响应措施上,统筹考虑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调度,指导各地做好水工程调度,适时降低外河水位,畅通城市内涝外排通道。进一步完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持续强化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洪涝灾害处置水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四、进一步增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指导各地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排水防涝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等区域,布设液位计、流量计等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完善城市防汛排涝指挥调度系统,强化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应急抢险等功能。到2025年,县以上城市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系统化治理、智慧化管控水平不断提高,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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