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6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探索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样本的建议)
时间:2022-07-25 13:52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字体:[ ]

沈东代表:

感谢您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探索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样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实现良好开局。在钟楼区邹区镇申报省级示范项目期间,对项目涉及的村庄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审查、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等方面给予充分指导,结合钟楼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批工作,下达钟楼区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1000亩,在办理邹区镇杏塘村、泰村村村庄规划成果报备时落实138.78亩专项流量指标,用于保障全域整治工作实施,对实施方案进行多次审核把关,第一时间组织外业核查、实施方案省级审查和复核,于4月4日下达了省级审查意见,使该项目成为我省第一个落地的省级示范项目,并于近日赴项目现场开展了实地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及存在的困难,予以协调推进。省农业农村厅也高度重视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在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过程中,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严格保护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规范引导土地流转,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关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厅认真研究,答复如下:一是关于推进市级试点。我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分为国家试点、省级示范及市县自主实施三个层次,对于开展市级试点我厅积极支持。二是关于优化审批机制。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上报我厅组织审查,市县自主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我厅备案。我厅已将全域整治实施方案审查与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审查合并同步组织,并积极支持各地对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进行优化整合,简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三是关于加快用地报批。全域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已明确项目实施中涉及搬迁农民安置的,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拆旧规模,可给予不超过30%的规划流量指标,并在编制、修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时予以落实,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增减挂钩计划实行核销制,应保尽保,同时压缩用地报批时限,优化用地报批流程,尽最大可能缩短安置区建设周期。四是关于搭建监管系统。我厅组织开发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系统已完成试运行,即将正式上线,可实现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五是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除财政资金和项目产生指标交易资金外,我厅还鼓励各地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我厅与农发行江苏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十四五”期间提供不少于1200亿元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为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助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开了个好头。六是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目前,全省共29个地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尚未出台,自然资源部要求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审慎稳妥推进,试点暂不具备扩大条件。钟楼区可提前做好入市基础工作,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摸底调查和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我厅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先支持钟楼区等基础工作好的地区依法依规开展入市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要求,加强同常州市及钟楼区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将钟楼区邹区镇项目打造成效益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样板工程。同时,进一步做好指导服务,统筹要素保障,优化审查流程,加大推进力度,点面结合推动我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高品质生态本底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引导各地在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中,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规范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在土地经营者之间的合理流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进程,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