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供电供水通信杆(管)线等迁移入地的建议)
时间:2022-07-25 16:55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吴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供电供水通信杆(管)线等迁移入地的建议》收悉,经商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网络公司、国网江苏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供电、供水、通信杆(管)线等迁移入地工作意义重大,有利于消除架空线安全隐患、净化空间环境、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对进一步推动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围绕杆(管)线等入地改造,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杆(管)线入地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部署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改造等工作,统筹开展架空线缆整治和入地改造。电力部门高度重视架空布设的城市供电线路安全运行,动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项重大隐患,保障城市供电安全。通信部门统筹协调城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组织开展通信架空线缆整理工作,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鼓励在具备入地条件的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实施架空线缆入地改造,进一步改善对市容景观的影响,经初步统计,2021年全省开展通信杆线迁移约1100公里。广电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相关区域内广播电视杆(管)线迁移入地改造。

二是深入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省有关部门密切协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市政管线与市政道路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改造,进一步减少道路反复开挖影响,节约土地资源和空间占用。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坚持共建共享导向,加强与各类管线单位沟通协调,推动整合资源,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避免出现新的“私拉乱接”现象。截至2021年末,全省累计共建共享通信铁塔12.65万座、杆路近1.4万公里、管道近2.1万公里、室内分步系统近2.6万套,累计节约土地3640亩,累计节约建设资金超过336亿元。

三是积极发展地下综合管廊促进管线入廊。以发展地下综合管廊来统筹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建设,是解决“马路拉链”“空中蛛网”、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十三五”以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加大财政支持,开展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目前,全省已开工建设管廊超过320公里、已投入运营管廊约260公里,南京、苏州、徐州等城市管廊规模效益初步显现。经初步统计,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包括供水管线95公里、污水管线16公里、电力管线412公里、通信管线303公里、广播电视管线70公里、燃气管线8公里、供热管线31公里等,管廊建设区域通过杆(管)线入廊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等问题。

四是强化杆(管)线迁移入地工程质量监管。指导管线单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查机制,重点加强对管线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及时下达检查通报,跟踪问题整改闭环,不断提升管线工程工艺质量水平。

感谢您对供电供水通信杆(管)线等迁移入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厅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纳考虑您的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以民生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持续推动杆(管)线入地改造工作。

一是统筹建设规划,有序实施杆(管)线入地改造。指导各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要求,不断深化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城市规划总体要求,结合管线综合规划和相关行业专业规划,统筹考虑电力、通信管网与附属设施及供水、排水、供气等地下管线的需求、发展,主动对接城市更新、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重大项目计划,争取同步推进实施,杜绝或减少后期开挖破坏现象。指导各管线单位完善联络沟通机制,主动参与重大项目的杆(管)线改造整治议事协调机构,在重大项目方案设计阶段明确杆(管)线改造内容,科学确定改造整治方法,同步考虑管网更新和扩容增量等,避免改造后重复开挖。

二是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杆(管)线入廊。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具体条件因地制宜推进缆线“微管廊”,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线强制入廊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动杆(管)线入廊。根据江苏省城市市政设施十四五规划,预计全省新建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南京、苏州等部分城市建成初具规模的管廊网络体系。同时,积极向国家部委建议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立法,并对建设资金的分担、产权有偿使用等关键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保障入廊单位的权益,提高电信运营商、国网电力等央企及其分公司和地方企业入廊积极性。

三是加强质量管控,提高杆(管)线入地改造标准。指导各地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市政管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前的统筹谋划和工作联动,加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管,加强覆土前的管线测量和竣工验收资料及数据的汇交,防止产生新的不合格市政管线工程,防止产生新的地下管线底数不清,防止产生新的风险隐患。指导各管线单位在项目建设施工中,统一按照相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全面推行工程施工统招,严格贯彻标准工程工艺要求,充分发挥项目监理、工程随工现场监督管理作用,切实保障杆(管)线改造、整治、清理工程施工质量。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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