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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管控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应急厅、人防办,现答复如下:
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有利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总体来看,我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和建设水平总体位居全国前列。随着地下空间大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安全防范与风险管控也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管控水平、充分发挥地下空间重要作用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围绕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管控,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重视地下空间政策统筹。由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相关要求分散于诸多法律法规中,一定程度上造成地下空间多头管理或管理缺失的问题,为加强省级层面政策统筹,202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围绕提升我省国土空间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动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提出要求,这也是我省首个系统性部署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的省级政策文件。2021年4月,为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韧性建设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江苏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苏建城〔2021〕71号),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
二、推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一是聚力推进人防工程规划体系建设。省人防办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重塑,在已出台的《江苏省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基础上,推动开展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指南》,强力推进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和人防指标在详细规划中落点、在规划设计条件中落地等工作。二是不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含金量。严格落实“应建必建”要求,我省人防工程竣工总量长期居于全国前列,同时,人防工程结构不断优化,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医疗救护工程所占比例稳步提升。目前,我省已形成了以人员掩蔽工程为基础,以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工程为骨干,以地下轨道交通兼顾设防工程为补充的人防工程点、线、面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城市的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加强。三是持续提升人防工程本质安全水平。省人防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2021年省市两级人防办共召开61次党组(委)会议、135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出动安全生产检查人员10739人次、检查人防工程11529个、排除各类安全隐患2422个、增加安全生产和防汛排涝设备设施2980个(件、套)、投入资金约1382.28万元,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四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安全管理能力。大力开展“人防+技防”建设,完成江苏省人民防空综合信息平台全生命周期系统以及江苏省人防资源管理平台手机app建设,具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巡查功能,信息互相连通。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将工程数据全数录入信息平台。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切实提高了安全监督检查效率和人防工程信息化监管能力。
三、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提升。一是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应急、水利、住建、气象、水文等涉灾部门间的沟通对接,构建了实时会商研判、应急响应联动和险情协同处置等机制,汇聚各涉灾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梳理摸排部门间的应急队伍、预案、物资、装备分布情况,为应急抢险救援和指挥决策提供支撑。二是落实抢险救援专业队伍。省级已组建了5支共600人的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实现全省长江、太湖、淮河、沂沭泗、秦淮河5大水系全覆盖。目前市县也组建66支、人数2650人的抢险专业队伍。全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了14支抗洪抢险专业队,具备省内任何地点3小时内机动集结2000人携行装备投入重大险情应急处置的能力;依托全省205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468个地方政府消防专职队,具备城乡防汛抗洪、城市内涝抢险的综合实战能力。三是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目前,省级储备价值近8000万元,其中防汛袋类、布类等抢险物料12种287万件,挖掘机、装载机、移动灯塔等抢险装备24种166台(套);生命探测仪、无人机等应急装备11种1.06万件,帐篷、棉被、折叠床等生活类救灾物资32种22.3万件。今年还将增储3500万元的防汛抢险装备和应急救灾物资,基本能够满足一般自然灾害救灾救助需求。
感谢您对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管控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您的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地下空间政策法规制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厅、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建立健全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地从自身实际出发,出台鼓励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和相关配套细则,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属地政府为主体、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协调机制。因地制宜编制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开发利用目标与战略,统筹安排各类地下设施和项目布局。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地下商业、交通、管线、输油(气)管道、危险品仓库等地下空间利用,必须重视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地下空间使用权人作为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和责任制度,做好地下空间及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使用功能。三是进一步提高地下空间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标准。按照2021年7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指导各地制定完善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尽快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加强城市竖向规划管控,优化提升城市地下空间防洪排涝能力。四是进一步提高地下空间防洪排涝应急救援能力。交通、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动态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下凹式立交桥等地下空间重点易涝部位信息,不断提升地下空间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三、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立足江苏实际,以“综合监管+智慧监测”双向联动发力的思路,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在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区域设置监测感知设备进行动态监测、预报预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水平。我厅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应急厅等部门扎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研发工作,一期工程重点聚焦燃气爆炸、城市内涝、供水爆管、桥梁倒塌、路面塌陷、地下管线交互风险、第三方施工破坏等7个风险场景。督促指导7个试点城市制定实施方案,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广,为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探索“江苏路径”。
四、夯实城市人防工程体系建设。突出规划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南通等地实践经验,推动各地做好人防配置指标在规划中的落地。深化提升专项整治,持续加大人防工程安全监管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全省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早期工程治理,深入开展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统计,全面理清早期人防工程状况,逐一制定安全隐患消除方案,限时治理到位。同时,持续推进江苏省人民防空综合信息平台全生命周期模块软件开发和使用范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巡查、报警功能,提升全省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积极为建设美丽江苏提供人防防护支撑,为建设防护地下城久久为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