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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江苏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管控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碳排放制度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排污许可改革工作。201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面启动。2019年,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一证式”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2021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的法律地位。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共开展18项改革试点措施,其中一项就是“组织开展温室气体环境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试点研究”,我省常州市列入国家试点地区。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常州市提出了温室气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正在编制《常州市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名录》《发电行业温室气体环境管理纳入排污许可协同控制可行性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温室气体(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积极探索污染物管理和温室气体管理融合,持续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机制。
二、关于将碳排放纳入环评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将碳评价纳入项目环评管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环评改革工作,在环评领域持续推进“放管服”,最新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简化要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进“两高”项目碳评价试点,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2021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规范指导碳评价,明确重点在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环评中开展碳评价工作,要求建设单位要分析拟建项目碳排放与国家、地方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碳排放管控政策要求、相关规划等相符性,按照科学方法测算拟建项目碳排放量,通过与同类先进项目对比,评价拟建项目碳排放水平,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能源回收利用等方面提出碳减排措施等。二是积极开展碳评价纳入规划环评管理试点。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园区被列为试点园区,目前已完成试点方案编制,正在推进项目建设。比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包括强化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积极开展太阳能、水源热泵等新能源利用;提升碳汇能力,包括电厂碳捕集工程、绿地生态汇碳等。
三、关于加快构建产业共生网络和绿色供应链
一是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结合我省实际,摸排电力、钢铁、焦化、建材等13个“双超双有”(超浓度总量超能耗、有毒有害)重点行业,实现排查范围全覆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量100吨以上产废单位纳入清洁生产强审范围,分批次开展审核。编制《江苏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指导园区企业自身能源循环利用、企业之间物质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废物资源化、循环化利用率提升,降低园区整体物耗、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提升,提高园区减污降碳、绿色发展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聚焦产业链接循环化,坚持把产业链、物质循环作为循环化改造的核心任务,紧紧围绕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的目标,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积极聚焦资源利用高效化,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推动余热余压利用,推进天然气替代燃煤改造,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推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构建产业共生网络。三是推进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持续下降。围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烧碱、合成氨等高耗能行业,对标行业能效标杆和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以重点环节突破与全流程系统化能效提升相结合,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编制了《江苏省工业领域节能技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建立“十四五”工业节能技改项目库,引导全省开展绿色化技改工程。强化存量项目能效约束,全面摸排本地区高耗能行业生产企业能效水平现状,明确到2025年,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烧碱、合成氨等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30%以上。
四、关于优化能源消耗方式
一是加强碳达峰顶层设计。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显著提升,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能耗强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此外,制定了《江苏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等行动方案》《江苏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苏省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碳减排工作。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持续推进减煤降碳、减污降碳。2016年以来,江苏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15564.73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4561.1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9.30%,其中风电发电占比14.37%,太阳能发电占比13.09%,占比逐年提升。推进关停整合苏南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内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机组。推进VOCs、工业炉窑整治,开展涉VOCs企业集群排查整治,推进焦化、石化、水泥、玻璃等重点涉工业炉窑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三是强化园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处理能耗排放量持续下降。目前我省29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已实现工业废水处理厂全覆盖,基本实现“一企一管”。到“十三五”末,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达222万吨/年,是2015年的3.9倍。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废水治理水平。计划到2025年,新增园区配套工业废水处理能力80万吨/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主要涉水行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稳定在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能力总体匹配。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600万千瓦,占比提高到34%。四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南通市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国家试点工作。基于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基础,聚焦高耗能、高排放等行业,明确试点地区协同推动减污降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以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和能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协同效应较为显著的要素管控分区,优化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分,针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协同效应较为显著的管控分区,提出符合排放特点的精细化管控要求。
五、关于加强园区智慧化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污染排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同步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指南》《江苏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等,进一步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园区环境治理的精细化管控打下坚实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帮助园区规范“一园一档”系统联网。二是加强化工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根据《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意见》,重点加强对化工园区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园区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监控,持续推进化工园区“一园一档”系统建设,将园区基本情况、企业基础档案、特征污染物名录库、环保专项业务管理、环境监控预警、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园区污染溯源分析、园区风险与应急指挥、用电情况、热力消耗、燃料消耗等数据信息全部纳入集成平台,实现大数据智慧化管理。
六、关于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示范园区建设
一是推进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正牵头起草《江苏省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推进设立低碳园区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园区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园区温室气体统计方法,准确分析园区碳排放历史现状,摸清主要碳排放源和驱动因素,科学分析园区未来碳排放趋势,合理设定园区低碳目标,并进行年度分解,保障行动方案有效落实。二是发布减污降碳典型案例,推广经验。2021年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2个案例入选。其中,昆山经开区制定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对多类型绿色建筑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有力地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武进示范区打造低碳发展展示、低碳研究培训和碳交易三大功能,同时积极推动碳金融发展,参与成立全国碳市场建设首支“碳基金”,一期规模2000万元,二期规模5000万元,引导金融资本服务碳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碳减排顶层设计,推动重点领域碳达峰,包括减碳与大气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发展、“绿屋顶”“绿车轮”研究、重点园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低碳城市和低碳园区等示范建设、重点行业、企业低碳化改造、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创建等。加强规划和项目环评管理,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充分发挥环评管理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煤电、纺织、造纸等传统产业焕新工程,引领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集成耦合创新,推动绿色制造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助力产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构建节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聚焦效能提升和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转型,在推动存量化石能源减量化低碳化的同时,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核能发展。持续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减污降碳典型案例,推广园区企业绿色发展经验。
感谢您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