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骆马湖,是全国第七大、全省第四大淡水湖,水域总面积395平方公里,其中110平方公里在徐州新沂,是新沂人民的“母亲湖”,也是徐、宿两地人民共同的饮用水水源地。她有着灌溉、调洪、航运和水产之利,是江苏省认定的苏北水上湿地保护区,是南水北调的重要中转站,也是江淮生态大走廊的生态绿心,其生态区位价值与资源优势不言而喻。
早在2020年末,徐州、宿迁两市有关方面就在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上达成共识。2021年10月,两地印发《协同立法会议纪要》,同步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条例》初审后,徐州市人大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多次座谈、调研,征求了沂沭泗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多家单位意见。为保证与宿迁市在制度设计和法规文本上的一致性,徐州市与宿迁方面还多次召开协同会、视频会,并对《条例(草案)》共同修改4次。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今年6月,两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分别提交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
今年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时批准了《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江苏省首个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协作项目,也是徐州市首次正式与淮海经济区其他城市开展协同立法。
根据《条例》,两市将以“联合湖长制”为抓手,采取联席会议、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分享监测数据、适用协调统一的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和处罚标准;针对水环境治理中共同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航道污染等各方面规定了具体实在的措施;与流域管理机构、省属机构有效衔接,保障水资源合理使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引入“建设生态护岸、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等理念措施,从而推动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迈上区域协同、全方位治理的新台阶。
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立法是重头戏。区域协调发展,更需要通过立法来引领和推动。两地立法部门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开展协同立法,共同研究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推动区域资源和优势整合,汇集政策制度合力,形成公平、协调、开放、共赢的发展格局,协同立法的成果正在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