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着力降低教育成本,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据了解,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该市公办学校实行学(杂)费全免。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幼儿园、托育机构建设等,该市多措并举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确定公办幼儿园财政生均拨款水平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补助水平,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并建立财政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已从2019年财政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40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生·年),增长至目前的财政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50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650元/生·年)。2025年,生均拨款标准将进一步调整至不低于60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小学标准)。
二是加强各项财政政策保障。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提供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为社区提供托育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各地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优先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引导各地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保障和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等,全力夯实财政支撑,让幼有所托、托有所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