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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四项举措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6-15 15:48 来源:宿迁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宿迁市坚持把托育服务发展作为支持生育,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工程,市政府成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一老一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宿迁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推进托育服务发展。

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初,宿迁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仅有0.86个,省要求宿迁市到2022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22个,宿迁市自加压力,多方努力,到2022年底,托位数实际达到2.66个,全市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274个,可提供托位13334个,今年底,宿迁市力争每千人口托位数将达到3.3个。目前,宿迁市已建成省普惠托育机构13家,省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全市首家公建公营、可提供100个普惠托位的“豫爱众大上海城托育中心”预计今年2季度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首家“医育融合”、可提供60个普惠托位的托育园“云朵医育融合托育园”6月初投入使用并开始试运营。

落实行业监督。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消防救援、妇幼保健等有关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托育服务保持健康、安全、有序发展态势。

出台机制保障。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托育机构实施房租减免纾困政策,对租赁国有或公共房屋托育机构进行租金减免,降低运营成本;贯彻落实省三部门《关于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托育服务机构在水、电、气方面实行居民价格政策,支持托育机构健康平稳运营。加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技能,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等开设托育相关专业课程和学科,培养专业人才。

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活动主题,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营造氛围,组织各托育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免费科学育儿家长课堂等社区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提升群众对托育服务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