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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对制造企业检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权威,提高执法效能,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建设现代化的执法体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十项措施”要求,围绕省厅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局牵头制定执法条线服务高质量发展11条细化举措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压降执法检查频次。二是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执法监督局会同监控中心与技术支持公司联合完成执法业务平台和非现场执法软件的初步开发工作,并上线运行,为非现场执法工作提供技术储备及支撑。三是开展执法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春季集训活动,通过开展执法局长上讲台活动,为10万家以上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四是公布一批免罚轻罚案例。收集整理地方办理的轻微免罚和不予处罚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无明显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五是探索行政合规和双本质提升政策。开展行政合规试点,慎用强制措施。会同厅法规处和律师团队对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五大类环境治理设施本质环保和本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降低企业治污成本,激发企业治污意愿。
(二)围绕加强队伍管理,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一是推动建立以电子工单为牵引的执法跟踪问效体系。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实施执法检查可视化,执法任务闭环化。二是实施现场执法检查一次性查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借鉴宿迁等地实践经验,推出现场执法检查清单化一次性查清、一次性整改到位。三是落实执法行为规范化。省厅专题召开全省执法条线“优化执法方式,更好服务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从执法理念、执法方向、执法要求、执法方式四方面进行约束和规范。四是加强执法考核稽查。将规范文明执法纳入执法绩效考核的范畴。通过日常执法稽查、专案执法稽查、专项执法稽查,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地区存在执法频次高问题、执法精准度不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统筹协调不够,导致多头执法、反复检查。二是部分地区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合法性不强。体现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不规范、处罚案卷质量不高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于我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具有指导性作用。下一步,我厅着力提高执法的权威性、精准性、实效性、规范性、廉洁性,做到“四个禁止”禁止违规执法,禁止表面执法,禁止无效执法,禁止重复执法。
(一)优化检查模式,减少检查频次。根据您“合理安排检查,减少重复检查”、“规范各部门检查行为,让企业轻装上阵”相关建议,2021年4月1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每年发布年度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和规模,全省性专项执法行动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次,各设区市组织的集中性专项执法行动也需报省厅执法监督局备案。两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条线,坚持计划性、注重实效性、比较好地把握了行动的节奏与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入推进以非现场、低介入为主导的执法方式,提高现场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低介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无事不扰”。建立以电子工单为牵引的执法跟踪问效体系,杜绝随意执法、减少全省现场执法检查频次。
(二)拓宽人才渠道,减轻专家负担。根据您“梳理省专家库成员,增加企业界专家”、“出台细则,给专家松绑,减少重复性的整改意见”相关建议,在《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等引领性文件中明确要求“推动实施‘543工程’,全省培养执法专家50名,目前各地推荐的67名初选专家中有22名是企业界的。省厅将按比例选取相关领域和产业链的企业界专家,充分借助各类专家的专业能力,提供决策指导和帮助,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下步我们会同省里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统一的检查整改细则,给专家松绑,让企业一次体检,长期受益。
建立督导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您“规范涉企检查后还应设立举报制,遏制不规范检查行为”相关建议,我厅将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江苏阳光信访平台,反映诉求或投诉举报。用好厅长信箱这个载体,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惠企政策宣讲与交流活动,重点宣讲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等惠企创新政策,分享生态环境保护经验,鼓励广大企业争当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先锋,争创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现场解答企业生产与发展中面临的环保难题。
感谢您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