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织密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保障网的建议)
时间:2023-07-20 15:21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王宁、孙秀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织密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保障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建议中所指出的,江苏是人口大省,“一老一小”群体数量大、服务保障任务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优化生育政策的推进实施,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的期待更加迫切。同时,老龄化、少子化相交织的人口结构问题和发展趋势,也给人口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很大挑战,迫切需要统筹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养老、托育等实际困难,为保持人口和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夯实基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在全国率先将老龄工作上升为省委副书记牵头负责的省委议事协调机构,建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一老一小”工作协调小组,并召开工作会议、印发任务清单、开展工作督导,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3个设区市全部制定出台“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初步建立起统筹解决“一老一小”的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各地持续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老一小”重点领域关键指标居于全国前列。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效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切实将“一老一小”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整体解决,重点将聚焦当前“一老一小”服务能力、供给结构、要素保障、社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打通政策“堵点”,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解决好“一老一小”难题。

对于建议中的提请事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各部门一致认同,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吸收采纳。

关于省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对苏北加大政策倾斜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会办意见中指出,省级于2014年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因素分配法,根据各地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数、8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数和财力系数(射阳县系数为最高六档),并结合资金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配,保证财力向老年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倾斜,对苏北五市的补助标准高于其他地区。2022年,省财政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2亿元,其中下达苏北五市4.5亿元(占比近50%)。

2023年,省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4亿元,持续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支持力度,指导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补贴、床位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护理人员入职补贴等方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苏北地区倾斜,着力补齐苏北养老服务短板。下一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将稳步提高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射阳县在内的苏北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帮扶指导,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和设施建设。

二、关于省级层面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为重点,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体系,托育服务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完善政策规划。《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发展托育服务作出相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千人口托位数被列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省级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各设区市均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及“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坚持普惠优先,切实办好民生实事。2020年起,省政府连续4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省市县联动实施,每年建设一批普惠、示范托育机构,全省已累计新增省级普惠托育机构30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91家。省财政自2020年共安排2046万元,对392家普惠托育机构进行奖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3年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093万元,支持新建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项目113个,有效增加了普惠托育服务资源,努力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方便可及、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服务。

三是坚持多方参与,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各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政府、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产业园区提供配套设施,联合专业机构举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培育发展了社区服务型、社会举办型、托幼一体型、单位服务型、医育结合型等多种模式的托育服务,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2年,制定出台阶段性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纾困补贴政策,省级财政下达一次性纾困补贴639万元,带动市县落实配套补助2000多万元。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下发关于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全省各地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税费和水电气价格优惠等多种措施,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助推托育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坚持规范管理,提升托育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促进托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省级制定并落实登记备案、卫生评价、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制度文件,规范开展保育照护服务,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多部门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筑牢安全健康底线。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升托育服务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工作部署,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努力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三、关于省级层面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养

近年来,为积极推动我省养老托育体系建设,满足养老托育行业人才需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养老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支持设置养老托育类专业。强化对相关院校专业设置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托育相关专业。目前,全省共有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53所高职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托育相关专业点数131个,在校生94391人;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等101所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托育等相关专业点数321个,在校生67053人。近三年来,养老托育相关专业布点数量逐年上升,中高职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能力逐渐增强。指导全省职业院校加强养老托育相关专业群、课程资源、实训基地等建设,努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积极探索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领域政、行、企、校合作育人。

二是努力拓展相关专业人才成长通道。积极引导中高职院校联合开展养老托育相关专业的省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并逐年扩大试点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拓宽相关专业人才成长通道,提升养老托育技能人才培养层次。2022年,全省共立项养老托育相关专业的现代职教体系项目49个,其中中职高职分段培养“3+3”项目29个、五年制高职本科分段培养“5+2”项目6个、高职本科分段培养“3+2”项目10个、高职本科联合培养“4+0”项目4个,大力提升养老托育、护理康复等相关专业技能人才学历层次和培养质量。

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培养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保育员等各类康养服务技能人才,累计开展培训18.6万人次,有效提升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素质和工作质量。大力举办康养职业技能竞赛,将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项目纳入“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目录,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积极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学的效应。深入推进康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建立覆盖全省的评价机构体系,累计超过26万人次获取康养技能等级证书。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养老托育类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设置养老托育类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在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上向养老托育产业发展紧缺专业倾斜,在养老托育领域积极推进“1+X”证书标准。二是深化养老托育类专业产教融合,支持各类院校与养老托育企业深度合作,开展订单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培育一批养老托育领域产业融合型企业。三是深入推进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撬动效应,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多样化、针对性培训服务,吸纳更多劳动者投身康养服务领域。四是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重要抓手,不断规范康养服务人员从业标准,推动先培训后上岗、人人持证上岗,确保康养服务人员素质过硬。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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