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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提升工程

时间:2023-07-27 10:42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近日,连云港市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提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队伍能力)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达标率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500名骨干人才。

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方面,连云港市将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所卫生院,每个街道或3万至10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床位设置、设备配备标准,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社区医院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30张;明确功能分区、科室设置、能力建设要求,积极引入上级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和特色科室,到2025年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和特色科室覆盖率分别达80%、40%和80%。2023年至2025年,全市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项目50个。

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队伍能力方面,连云港市将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2023年至2025年全市力争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00人,培养全科医生300人,培训基层骨干人员和管理人员500人。建立健全基层医务人员考核制度,严格培养培训考核,规范执业行为考核,表现优秀的优先纳入市级和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范围。优化基层卫生人才使用,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加强待遇激励。

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方面,连云港市将加强财政经费保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责任,参照公益二类标准实施绩效管理。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衔接,体现基层医务人员劳务价值。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发挥考核激励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