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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印发《常州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全市地下水的开采总量、水位划定“红线”,并明确相关利用、保护、管理等内容。
本次《规划》以2025年和2030年为水平年,明确近期(2025年)和远期(2030年)目标。到2025年,全市地下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87万m³以内,地下水水位符合水位管控指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建立应急储备制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至2030年,全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87万m³以内(不包含矿化度大于2g/l的地下水、应急维护水量、应急开采量),地下水水位符合水位管控指标,地下水超采得到全面治理,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应急储备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系统将更加完善。
相较“十三五”时期地下水开采控制指标,此次《规划》进一步收紧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明确实行水位严格管控的新指标。同时,《规划》提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储备与应急备用、地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下水取水工程规范管理、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常州市地下水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相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