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每年足额安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持加快健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打造“乐享颐‘扬’”民生品牌。
聚焦重点人群,强化兜底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形成整体推进合力。二是改造提升供养机构,提高硬件水平。持续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和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及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三是落实重点人群照护政策,强化生活保障。继续对分散供养特困半失能、失能老年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生活照料,并给予照护补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兜底保障。四是建立困难老年人关爱制度,提供特殊关照。和全市8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等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签订关爱协议,每周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落实关心关爱制度。
聚焦适度普惠,丰富基本服务。一是明确养老基本服务内容。按照兜底线、保基本的总体要求,根据当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扬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进一步分类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对象和标准,主动精准响应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迫切需求,筑牢兜实基本养老服务民生底线。二是构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编制养老设施发展整体方案,推动小区、街道社区、农村等各层面养老设施建设。近年来,建成颐养社区16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416个,高标准打造宜居示范居住区63个,构建安全、便利、舒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三是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医疗服务,增加护理型老年床位供给,满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目前,该市养老机构共设置护理型床位1.7万张,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开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857张。重点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全面覆盖全市约169万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聚焦个性需求,促进多元参与。一是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该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7522万元,支持5个普惠养老项目建设,新增普惠养老床位1547张,完成24家普惠养老机构集中签约,通过“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二是发挥公办机构基础作用。研究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动态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定期发布养老机构床位情况。择优选择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运营方,加强绩效管理。三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供给。持续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指导仪征月塘镇获评江苏省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获评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创新服务新业态,通过引进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及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等服务,促进老年人自主消费,撬动多元化养老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