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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时间:2023-09-29 07:09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苏频道 字号:默认

9月2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细化实施配套制度》和《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方案(试行)》。至此,示范区在该领域已形成16项制度创新成果。“示范区正激发出‘攥指成拳’的合力,生态绿色已经成为示范区最厚重、最坚实的底色。”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

这四项新成果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各自有着怎样的特色亮点?未来将对长三角带来哪些重要影响?

意义重大

突出“高质量”发展引领,凸显“一体化”治理思维。

“《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的发布,是展示了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的一张蓝图。”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柏国强在发布会上说,《专项规划》紧扣一体化示范区核心特征,从共筑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搭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建立统筹协调的环境制度体系、完善集成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这四个方面,“画”就了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的实景画、施工图,以解决示范区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过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础建设不统一、产业布局不协调等问题。

如果说“一张图”规划是引领,那么“准入清单”就是底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清单》是为解决两区一县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不一致、产业准入要求不统一,部分边界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不合理,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紧扣生态绿色、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三个关键词,主要包括鼓励事项、引导事项、禁止事项三个部分30条,统一了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实现以清单管理促效能、促转型,引导和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示范区跨界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细化实施配套制度》则是把近年来跨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经验提炼加以固化,形成具体可操作的“1+4”制度。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处长刘代玲介绍,“1”是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共同决策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4”是两区一县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日常沟通协商制度、联合监测工作机制、联合预警机制、联防联控机制4项细化制度,推进具体工作。

享受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优化环境管理服务、优先提供科技服务、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4大类23项激励措施,包括指导帮助企业享受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税收减免政策,给予“保姆式”服务,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企业自动纳入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名单……这是位于苏州吴江的盛虹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评选为“2022年度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后,所获得的“礼遇”。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二级调研员周建华告诉记者,为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2021年,江苏省启动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通过树立绿色低碳发展标杆,加强环境保护正向激励,同时精准投放绿色金融、环境管理、执法监管、科技服务等激励政策,激发企业治污内生动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为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沪苏浙两省一市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广江苏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经验。

特色鲜明

一直以来,示范区生态环保工作实践都重点突出了“一体化、一盘棋、一家亲”的协同共建精神。柏国强坦言,《专项规划》的发布,不仅是展示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一张蓝图,更有望加快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从而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根据这张蓝图,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基本构建生态与发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多元化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打造生态优美、创新活跃、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著名湖区和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到 2035 年,全面彰显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生态服务价值体系,建成世界级湖区生态体系,全面实现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建设,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而这种“一体化”和“一盘棋” 式地建立完善共同决策和协调合作机制,也在共同推进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在牵头编制完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决策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之前,不仅组织了专题对接、联席探讨,也同步征询江苏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青浦区、苏州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等意见。在具体内容上,则是建立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从工作目标、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议事规则等方面明确轮值机制运作方案,协调推进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协同保护事宜。

“为了确保操作可行,经过两省一市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对接后,提出了30条共识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具体事项,以便于对照执行,成为协力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主要具有多方面特点:首先是突出正向引领,在共同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构建以正向鼓励引导为主线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探索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其次是强化实施应用,针对示范区以及各区、县和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管控单元,从环境管理需求出发,制定针对性的鼓励、引导和禁止性管控要求,为落地应用奠定基础;此外是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示范区建设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适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什么样的企业能入选“领军”名单?《评选方案》同样突出了“区域协同”这一鲜明特色。周建华透露,评选方案在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经验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奉贤区企业环保“领跑者”遴选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重点行业环保“领跑”示范企业评估办法(试行)》等上海市、浙江省开展绿色企业评选的经验案例,充分体现出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系统集成的要求。

不仅如此,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的评选以引领性、示范性、先进性以及绿色低碳为导向,评分指标基准选取要求处于国家相关标准体系领先水平,正是要以此为契机形成绿色发展示范带动效应,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展现示范区的绿色领导力。更重要的是,这项制度创新,旨在推动企业释放内生治污动力,将治污重点从末端治理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生产、流通、回收等全生命周期,推进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影响深远

制度创新成果要落地才能释放红利,围绕已出台成果,一手抓深化一手抓应用,是示范区制度创新的核心使命。张忠伟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在示范区,生态环境“三统一”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成型:两省一市联合发布示范区3项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并联合搭建了示范区环境空气预测预报技术平台;完成了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全覆盖和数据并网,统一“一河三湖”水环境目标和指标监测,形成了水、气、移动污染源等自动监测“一张网”;建立监管指挥调度、队伍建设、检查程序、执法力度、自由裁量“五统一”机制,统一示范区免罚清单,组建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实施“一把尺”生态环境有效监管。

与此同时,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更健全。示范区“一河三湖”等47个重点跨界水体已实现联合河湖长全覆盖,共任命或聘请了310余名联合河湖长,联合巡河、联合治理、联合养护、联合执法、联合监测“五个联合”机制实现常态化。太浦河沿线10家港口码头全部配备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太浦河沿线设置了8座特征污染因子在线监测设施,沿线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得以不断提高。

制度创新成果加速向周边的复制推广,也形成了面上更大的带动效应。据介绍, 7项生态环境和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已面向长三角和全国其他重点地区复制推广。在示范区周边,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和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等基础性制度已在金山、嘉兴、湖州等地复制和深化。

太浦河共保联治示范段完成22公里生态绿廊建设,元荡23公里岸线今年即将全线贯通,青浦蓝色珠链、环元荡美丽湖泊群、嘉善北部湖荡整治等工程加快推进……2022年,示范区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较2019年提升21.2个百分点,太浦河水质连续三年年均值稳定达到Ⅲ类,淀山湖、元荡等重点跨界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较2019年提升4.9个百分点,自然生态质量状况保持稳定,生态功能基本完善。

好风景吸引新经济。随着华为研发中心、复旦大学创新学院、英诺赛科半导体、浙江大学智慧绿洲等一批创新研发高等级项目的纷纷落户,示范区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能级效应正不断放大。值得一提的是,三年来示范区GDP年均增长7.4%,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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