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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各项民政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全市民政领域共发放各类民生保障资金17.25亿元。南通成功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获批中央专项资金3621万元。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780元/人·月提高到820元/人·月,增长5.13%。做好各类保障资金核对发放工作,发放城乡低保金2.98亿元;支出特困供养金2.59亿元;实施临时救助9000人次,支出1000万元;启动2次物价补贴,支出803.5万元,惠及12.36万人次。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截至2023年底,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在2022年底基础上增加958人。“首创‘低补保’、重病兜得好”项目获评全省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创新成果。继续组织实施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项目,为11.01万人购买补充医疗救助保险,购买保险总金额1321万元。全年实施理赔6806人次,赔付1288.01万元。
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不断深化“链式养老”南通模式,着力推进延链补链工作。为全市3000户困难老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提升24所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0个社区助餐点和9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完成600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置,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858人次。部署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水平和居家上门服务质效。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2名选手入围养老护理员国赛集训队。为46.41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3.46亿元。持续深入推进以“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为核心的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新建扩建10个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为8445名困境儿童发放保障金7800万元,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力推进“五社联动”探索,指导海门区建成全省首个“五社联动”发展中心。海安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南川园社区入选全省“智慧社区”综合试点和应用试点,海门区、通州区创新案例分别入选2022年度省级基层治理创新十大案例及提名案例。创新启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贯标工作,改造提升和新建23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动落实“三张清单”、规范村级组织民生台账和出具证明工作。开展“村村到”专项督导调研,梳理形成问题649条,全部落实反馈并推进分级分类处置。“慈善之城”建设持续深化。全市慈善系统募集善款4.95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4.1万人次。
持续优化专项服务品质。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5家社会组织获首届“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深入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确定如皋市全域为省级试点地区。公布70个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入选省级地名文化遗产6个。婚姻家庭服务更加便捷,婚俗改革持续推进,离婚登记“跨省通办”顺利开展。“逝有所安”稳步推进,新建改扩建7个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残疾人服务不断强化,创建7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更加规范,全年共为7.89万名困难残疾人、7.5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7.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