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市民政系统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民生服务品牌创建,在守底线、强福祉、优服务、促和谐等方面持续用力,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
“盐年益寿”让全体老年人享受美好生活
硬件支撑全面加强。2022、2023连续两年将“五个一”幸福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建成25个“枢纽式”养老服务综合体、12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200个示范性长者幸福食堂、218个农村幸福助餐小院、1000张家庭照护床位,为1384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2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安装一键呼叫和烟雾报警装置。
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拓展为2万名75周岁至79周岁社会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为10000多名失能老年人开展家庭照护服务。成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养老顾问制度,开展“五个一”幸福养老活动,打造养老服务“四个平台”,上线设施电子分布图,推进养老机构“开门办院”,在村一级推广建设农村幸福助餐小院,积极打造“15分钟”助餐服务圈。
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全省首家出台推进养老事业产业联动发展“3+5+8”举措文件,在上海召开“盐年益寿”幸福养老品牌推介会,各县(市、区)与100个省内外城市签订旅居康养协议,首批推出10条旅居康养线路、10个旅居康养基地和10个旅居康养驿站。对符合条件的长者幸福食堂和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20万元和40万元的运营补助,补助力度全省最大。
“盐途有助”为困难群众筑牢兜底防线
社会救助更加有力。在民政部、财政部对各省市开展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该市代表江苏省接受第三方评估,得分全国排名第一。广泛发放民政惠民政策“明白卡·幸福码”,向8.9万户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电费补贴。城乡低保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750元,位列苏北第一。
扩围成果更加凸显。全省首家完成年度低保扩围增效任务,扩围人员数量全省第一。联合市财政部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细化家庭收入抵扣、就业成本扣减等5项措施,将更多确有困难的低保临界家庭纳入保障。
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全省率先出台《盐城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健全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广“个人信用承诺+村级民主评议”的社会救助容缺审批机制,推行“一事一议”审核确认机制,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时效。
“爱心守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民生实事扎实推进。“爱心守护、成长引路、牵手筑梦”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全省首家、全市首次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爱心守护人”选用条件等工作指引,明确10条标准,为全市6.7万名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每人明确一名“爱心守护人”,每月上门探访交流一小时,动态监测呵护儿童成长。
关爱保障精细精准。健全完善“3+4+N”儿童关爱模式,整合民政、教育、公安等8部门信息,完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常态化开展困境(留守)儿童入户排查。健全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开展“靶向”关爱,变粗放救助为精准保障。
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辐射带动9个县级未保中心、288处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初步形成全方位、一体化、全覆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举办村(居)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围绕“苏童心向党·苔花共绽放”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盐之有爱”让优质服务更加可感可及
持续弘扬文明新风。全国首家开展“盐之有爱”中式结婚誓词征集活动,举办线下展示发布会,民政部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全省首家开展公益性公墓价格成本调查,推出1万余座城市公益性公墓、2万余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出台公墓建设管理意见,着力解决安葬难、安葬贵的问题。
有效保障残疾人福利。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出台残疾人两补实施办法,梳理整合近年来该市扩面保障对象。与市卫健、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提升精准发放率。完成8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
扎实推进地名工作。牵头联合公安、住建等8部门,全省首家出台《做好地名命名、备案公告和标志设置等工作的通知》,对地名工作进行规范。全市31个地名文化遗产列入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3个列入省级保护。区划地名工作在全国地名管理与文化保护观摩研讨会上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