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省公安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0-11 15:17


新国标号牌,为2019年4月15日起,南京市为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车辆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为绿底白字,目前可正常上路行驶。可正常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旧国标号牌,为2019年4月15日前,南京市为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车辆,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为白底红字(插卡式),目前可正常上路行驶。不再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可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临时信息牌,为2019年1月19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开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号)明确规定,对新国标实施前,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号牌为蓝底白字,不办理各项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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