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演员可以表演他人在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吗?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0-14 10:29

不可以。《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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