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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一件事”主题问答

时间:2024-10-25 15:23 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热线百科”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问:退休“一件事”主要有哪些事项可以实现联办?

答:联办事项包括:

(一)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人社部门)

(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人社部门)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人社部门)

(四)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人社部门)

(五)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人社部门)

(六)退休证发放(人社部门)

(七)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人社部门)

(八)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医保部门)

(九)在职转退休医疗保险办理(医保部门)

(十)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十一)户籍信息确认(公安部门)

(十二)是否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信息采集(卫健部门)

问: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的限制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先行审查是否具有以下情形,并予以处理后方可进入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

(一)无有效社会保障卡;

(二)存在养老保险欠费情况;

(三)存在转移在途业务;

(四)存在重复缴费现象;

(五)存在重复享受定期待遇情况;

(六)养老账户为临时账户;

(七)服刑人员(服刑期间);

(八)无个人档案且实际缴费年限未满15年;

(九)身份证号码为15位;

(十)存在人员重复;

(十一)当前经办机构非待遇领取地。

问:退休“一件事”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有以下办理途径:

(一)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退休“一件事”服务专窗办理;

(二)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的“退休一件事”模块办理。

问:退休“一件事”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哪些群体?

答:退休“一件事”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

(一)各类用人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合伙组织,使用编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

(二)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问: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需要: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四)其他须满足办理退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