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创建的7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全部投入运营,标志着全市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县(市、区)全覆盖。
据了解,该市严格对照《江苏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苏民事〔2023〕14号)文件要求,积极沟通残联、卫健等部门,综合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等阵地,不断强化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2023年新建7个省级示范点(宝应、高邮、仪征、江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瘦西湖景区各1个),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营,开展活动35次,服务128人次,康复对象监护人满意率达100%。实现《江苏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提出的2023年目标任务,即“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
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及就业能力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目标。据介绍,这些示范点还将引入专业社会组织,配备由专业社工、康复师、心理咨询师、护理员等组成的专业队伍,定期为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心理疏导、自我照料、人际交往、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形式多样的暖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