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2024林长制工作要点》正式出台,《要点》以深入推行林长制为主线,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聚焦七个方面工作,细化七个“着力”举措,全面部署落实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着力提升林长制效能。高站位谋划林业事业、解决林业难题,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林长会议、巡林等制度,推动各级林长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林长制体系运行和部门间协同协作,继续扩大“林长制+”协作机制工作成果。加强工作宣传引导,加大信息工作考核力度。
着力维护资源稳定。一是林地。全面完成全市41.99万亩林地保有量指标落地上图。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优化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省级试点工作。二是湿地。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加强湿地名录保护管理,健全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强化省级重要湿地保护监管。三是自然保护地。积极推动整合优化方案尽早落地实施,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古树名木。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和省、市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示范工作。五是野生动植物。加强候鸟迁徙通道和重要栖息地保护,加强市、县级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站)建设,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作机制运行。
着力推进生态修复。一是国土绿化。贯彻《江苏省2023—2030年国土绿化规划纲要暨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全市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万亩。二是绿美村庄。持续推进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新建(提升)省级绿美村庄18个、新建省级古树村庄1个。三是生态廊道。始终把“共抓大保护”作为指导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的根本遵循,完成长江沿岸县域范围内造林面积800亩。四是湿地修复。积极开展滨海湿地修复,推进小微湿地、乡村湿地保护修复,完成湿地修复面积3100亩。基本完成8.4万亩互花米草综合治理任务。五是义务植树。紧紧围绕“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江苏”主题,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多途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着力提高综合效益。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碳汇能力。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模式和实现路径,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参与“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系列推介活动、长三角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现场推介活动。全力协助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江苏园”建设。
着力守护本质安全。一是预防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加强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防治有害生物。持续贯彻落实省、市总林长相关批示指示精神,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8%以上。三是防控疫源疫病。优化调整省级监测站点布局,科学制定巡护监测方案,加强候鸟迁徙时节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巡护监测力度。四是防范食品安全。组织省、市级食用林产品抽样和检测工作,督促受检单位切实履行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着力强化执法监察。一是森林督查。做好国家森林督查、省森林督查月督查下发图斑核实销号。依托市级自然资源监管信息平台,适时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二是自然保护地监管。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督查,及时做好国家、省、市局平台下发遥感监测疑似图斑的现地核实、整改销号工作。三是林业行政执法。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会商机制,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着力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技术服务协调统一的林业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先行先试。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改革任务。三是开展综合监测。持续开展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综合监测与评价,协同做好国土年度变更与年度林草湿调查联动衔接工作。四是做好林业统计。落实《林业草原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抓好林草综合统计工作,严防林业统计数据造假。五是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林业项目管理,及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结题验收工作。六是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