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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要求对全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18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范围覆盖该市城市燃气管道全链条,包括燃气厂站、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进户表前管道,以及管道沿线附属设施。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及附属设施老化、腐蚀,以及管道违章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穿越密闭空间等18类“带病运行”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从七个方面重点开展。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底数不清、信息不全等问题。对现有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梳理,借助GIS系统“一张图”和日常巡线巡查,重点对有用户但无接入管道信息、有管道走向但中间存在断缺等情况,倒查管道缺失信息,摸清高、中、低压各类管道底数,形成明细台账。
二是对前期整治的占压燃气管道问题“回头看”。对仍然存在占压情况或安全间距不足情况的,对占压构建(筑)物进行拆除或对管道进行迁改,确保满足安全要求。
三是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再排查。
四是加快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重大隐患立即整治。对存在超期运行、严重锈蚀、违章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穿越密闭空间等重大隐患、较高及以上风险的城市燃气管道,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存量隐患提速整治。在已纳入《2022-2025年江苏省城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扬州市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清单》项目的基础上,动态补充项目清单,做到提前计划、应改尽改,存在重大隐患、较高以上风险的项目要立即实施,其他要加快实施,于2024年底前全部启动,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专项问题集中整治。对立管、进户表前管道等存在穿越密闭空间、被包封等问题的,结合老旧小区、户内立管改造,按照明管明线进行重新布设,并规范管道的标志标识设置。
五是重拳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组织对城市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已开工和计划开工的第三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对燃气管道周边存在管道敷设、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施工作业行为的,逐一登记在册,明确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人。
六是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中,丰富燃气安全、第三方施工和地下管线等场景的应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规范固化第三方施工破坏防范工作流程,强化企业、部门、单位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第三方施工项目动土前“吹哨报到”和对施工破坏的有效预防,实现对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汇聚和交叉穿越、交互影响的有效监管。
七是建立健全燃气管道长效管理机制。在提出规划条件时,应落实详细规划中关于城市燃气管道的退让要求,从严开展各项规划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市政管线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严把更新改造相关管材、管件、设备等产品质量关,对城市燃气管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