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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怎么用?
时间:2024-05-29 16:12 来源:省财政厅办公室 字号:默认

近日,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农改办〔2024〕6号),支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号)明确,到2025年把3000个以上行政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到203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有条件地区梯次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基本建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省财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予以奖补,支持我省展现平畴沃野、山清水秀的风貌之美,鱼米之乡、产业兴旺的富庶之美,城乡融合、服务均等的时代之美,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的人文之美。

资金测算因素有哪些?

(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对跨设区市、县(市、区)、镇街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和农村人居环境的片区,评价后分三档每个片区分别奖补3000万元、8000万元、11000万元。  

(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对达到“十有”标准、评价通过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三档每个村分别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片区内不重复奖补。

(三)薄弱村运维管护。对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低于30万元的1682个薄弱村、低于50万高于30万元的2113个行政村,分别按照15万元/村、10万元/村的标准,对其运维管护费用补助两年。

资金适用范围有哪些?

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由县级统筹用于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规划设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改善、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运维管护、改善乡村产业发展环境等公益性事务。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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