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省公安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10 11:12


1.单位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3)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的《查询申请表》;(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2.个人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查询申请表》;(3)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居住证;(4)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个人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使用以下有效身份证件:(1)内地居民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居民户口簿;(2)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4)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 (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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