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5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办好社区食堂的建议)
时间:2024-07-05 16:23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号:默认

陈蒙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办好社区食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立足民政部门职能,就办好社区老年助餐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法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省聚焦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独居、高龄、失能和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群体“就餐难”问题,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经省政府同意,今年3月,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全省老年助餐服务作出系统化、制度化安排。各地聚焦老年助餐服务需求,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截至今年5月,全省共建成运营老年助餐点8344家,2024年以来服务助餐老年人73.53万人、1070万人次。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老年助餐服务的制度体系和政策措施。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让老年人和服务机构在供需匹配、规范运营的基础上共得实惠。会同相关部门将老年助餐类公益项目列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资金重点支持范围。采取单独装表计量、“定比定量”等方式,对设置在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年助餐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用户价格,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降本增效。

二、关于“区街二级发挥主要作用”的建议。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优化社区老年助餐点功能布局,将区、乡镇(街道)的点位规划设置作为重点,统筹推进。据统计,全省建成运营的8344家老年助餐点中,设置在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内的335家,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内的5787家,大部分设置在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周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服务安全等因素,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各地依托现有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设施,嵌入区域性中心厨房、社区助餐点,重心下沉,统筹资源,拓展助餐服务。

三、关于“市场机制保证服务效率”的建议。我省注重运用多种资源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目前全省共有313家餐饮服务企业通过挂牌服务的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同时,规模化、连锁化餐饮企业也通过中央厨房制作、组织专门人员配送等方式,大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餐饮企业市场化优势,支持品牌化、连锁化餐饮企业采取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委托运营社区老年助餐点等方式,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市场化助餐服务。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有意愿从事老年助餐、满足相应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在符合民政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前提下,均可申请挂牌成为老年助餐点;同时,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老年特色套餐、开设引导服务专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四、关于“有效监督保障服务质量”的建议。工作推进中,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地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结合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动态调整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依托“金民工程”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大数据、互联网等应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动态管理,促进服务资源精准对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监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指导各地制定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管理要求、食品安全指引、服务安全规范等标准细则,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部门监督核查、老年人用餐评价、第三方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质量监测。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老年助餐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老年人摔倒烫伤等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完善老年人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着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更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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